香港民主派指责港府简事化繁拖延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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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讯】(美国之音记者熊健1月15日香港报导) 针对香港的政府制度改革,香港特区政府政制事务局首次向香港立法会提交文件,列出了有关政府制度改革的原则和法律问题。香港民主派人士认为香港特区政府是受到中国中央政府的压力刻意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加设层层的关卡,来拖延政改的步伐。

*港府向立法会提交政改文件*

香港特区政府于一月十四号提交一份文件给香港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列出现阶段市民对基本法中涉及政制发展原则以及程序普遍关注的五个问题。

其中包括: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当中[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修改应该是修改本地的选举法还是修改基本法?修改特区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方法的程序是否需要按照基本法159条修改基本法的机制进行?修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应该由什么人启动?附件规定的第三届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适用第四届以后的立法会?基本法提到的2007年以后的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应该如何理解?除了最后一个问题的结论是2007年举行的第三届行政长官产生办法可以做出修改外。其他的只有问题没有答案。

*民主党副主席:简事化繁拖延时间*

对于这样一个文件,香港立法会民主派的议员认为特区政府在提出政制改革时间表之前提出这些问题的目的是有意将问题复杂化拖延政制改革的时间。香港立法会民主党副主席何俊仁议员认为现在要修改的是基本法附件里有关选举的方法。因为附件内所谈的有关选举的方法主要是适用于特区成立起初的十年,十年之后,就是由立法会特定的程序来修改的。

他说:“附件讲的很清楚,以后的发展就是用一个既定的程序,三分之二立法会议员的支持,行政长官同意,如果是有关立法会的选举方法,只要我们向人大常委会备案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有关行政长官选举方法。我们需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就是这么清楚。”

何俊仁指出,在这份特区政府提交立法会的文件中就立法会和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办法所提到的[修改需要启动机制和特别机关人士],[牵涉到修改基本法程序需要人大通过],以及[循序渐进和符合香港实际需要由谁来决定]等等问题都是前所未闻的。何俊仁表示基本法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有一个既定的程序,只要根据这个程序来进行立法,由立法会决定是否符合香港的需要。他说:那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从来没有想到可以把这个问题弄得这么复杂。

*五大问题不成问题?

何俊仁认为现在香港政府可能受到压力要立即刹车,先听听北京的意见再说。所以现在弄出那么多复杂的问题。把非常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主要是希望各界不要再要求他们进行咨询。不要给他们压力。他们现在要弄清楚再说。

何俊仁表示,香港的民主党要告诉特区政府这些问题都不是问题,并且要求和特区政府取得共识。他说:“从基本法原文的文字,应该有关安排非常清楚。不要把政治的考虑变成法律的要求。那是完全违反基本法原则和精神的。”

*何俊仁:这可能破坏一国两制*

民主党副主席何俊仁说,香港特区政府如此作,可能还会破坏一国两制。将来可能导致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广大市民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冲突。他说,目前香港市民对中国中央政府领导的信任不是那么差。但是如果硬是把先设的条件放在基本法之内,将来的后果对一国两制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梁美芬:政府应提出问题*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系教授梁美芬却有不同的看法。她认为特区政府应该将有关政制发展的原则和程序的普遍关注的问题提出来。以便让市民能够充份的理解政改涉及的原则和法律问题。她分析说,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中央政府有可能和地方有分歧,因此,可能的话, 香港特区把有可能的议题都提出来进行讨论,实际上对香港的市民和社会是有好处的。原因是政制改革是香港市民的诉求以及中国的中央政府怎么去看待现在香港市民的诉求。

梁美芬说:“在一国两制实践当中,我们说实际上政制改革也可以走得快也可以走得慢,但是前提一定要有一点,中央和地方要得到充份的互信和共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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