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金融七法修正通过 加重金融犯罪刑责

【大纪元1月13日讯】(中广新闻网孙立群报导)台立院今天三读修正包括银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保险法、证券交易法等七项金融法案,除了大幅提高金融犯罪罚责外,还明定律师、会计师如果为公司制作不实报告书表,最高可处五年有期徒刑,情况严重还将加重其刑,同时专业证照也会遭到吊销。

面对层出不穷的金融犯罪,立法院十三号修正通过了金融七法,包括银行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信托业法、信用合作社法、保险法及证券交易法,修法重点,主要是提高电脑骇客入侵、金融卡诈财、非银行违法吸金、银行负责人或职员图利或背信等金融犯罪的刑责与罚金,其中银行等金融业犯罪,最重将被判处十年徒刑,并科两亿元罚金,犯罪所得如果超过一亿,最重罚金也将高达五亿。

此外,这次修法,还纳入了“公司治理”的概念,证交法修正就规范会计师和律师,如果在财务报告或是证券募集上有虚伪不实的意见书,影响市场稳定或股东权益,也将遭处最高五年的徒刑,并吊销其专业证照。(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