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出新书 自己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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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段蓁蓁╱台北报导

周杰伦出新书,不但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更拿不到一毛版税,夸张的是,此种行为还受到法律保护?

  最近有一本名为“超屌的周杰伦─就爱这样的Jay”传记书籍,在“博客来网路书店”进行优惠预购活动。

 网路上简介写着,这本书由“华立文化”出版社发行,作者是“曾小歌”,他以多年在演艺圈的经历,介绍周杰伦在短短三年内崛起的过程。

  阿尔发公司:未授权

这个书籍预购广告,在周杰伦所属阿尔发唱片公司内引起轩然大波!原因是,唱片公司从未授权这家“华立文化”公司,出版任何关于周杰伦的书籍,再者,也从未接受这位作者“曾小歌”的访问。

 阿尔发表示,周杰伦出道至今,只推出过一本“半岛铁盒”,而且是由方文山的“华人版图”出版,此外,阿尔发没有授权任何出版社推出周杰伦的书籍。

 他们指出,光是网站上的简介就漏洞百出,因为,周杰伦从未获得“金曲奖新人奖”,而且,作者“曾小歌”的简介写得洋洋洒洒,不但是台大毕业,更宣称一对一访过周润发、钟楚红等近二十位明星,参加过一千场以上的记者会,不过,阿尔发每一位员工都不认识这位作者。

 阿尔发法务部指出,这本书若是未经授权,而以周杰伦的姓名、照片进行商业行为,极有可能构成民法侵权行为。若是这本书如期出版,阿尔发将进行诉讼动作,也呼吁歌迷们不要购买,因所有未经授权的书籍,内容都有待检验,且以杜撰成分居多。

  出版社 照片提供者

 “华立文化”行销企划范扬松表示,这本书的作者是用笔名,他们也不方便透露真名,不过,应该是资深的退休媒体人。他说,出版社只负责印书,照片权都是作者透过“星心杂志”提供的,整本书以侧写方式写作,应该没有问题。若是阿尔发寄出存证信函,他们也会转交给作者,跟出版社没关系!

 提供照片的“星心杂志”负责人曾先生说,照片是他们提供的没错,他们也拥有这些照片的著作权,不过,出版社的用途是否违法?他就不清楚了。

 “得力商务律师事务所”的陈镇宏律师强调,照片的著作权的确属于拍摄者,但是如果照片用途不当,牵扯到不法的问题,也会侵犯到肖像权、人格权等问题,阿尔发当然有权控告出版商或作者。(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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