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世贸并没能推动中国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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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1日讯】(大纪元石华编译据法新社9月5日报导)一些观察家认为,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1个月后,在法制建设方面仍然做得非常不够。

中国并没有对其司法体系进行彻底的改革。虽然中国曾经非常谨慎地修改了一些法律条文,但修改的只是那些为了达到加入世贸易组织的目的而不得不修改的条文。因为对这些条文作出修改,是加入这个总部设在日内瓦的贸易组织的前提。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教授凌冰(Ling Bing,音译)说,“中国只做了那些世贸组织要求其做的事。”

那些修改过的法规包括,如果对那些与世贸有关的行政决定不满意,无论个人还是公司,都可去法院提出诉讼。

世贸组织的成员国资格也使中国在有关知识产权、以及其他一些行业的法律规定方面作出了大量的修改。这些行业包括电讯业和保险业。

但是除了商业、投资、以及外贸方面的立法外,中国并没有在更大的范围内对其司法系统进行改革。

凌说,“在诸如民法、刑法、以及行政法等有关国内的法律法规方面,自从中国加入世贸后,我还没有看到任何重大的改变。”

凌还说,“世贸组织的规则对中国的社会及经济领域中的事情并没有支配作用。我的感觉是,人们对世贸成员国资格可能对中国产生的影响,期盼过高了。”

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来说,法律都是最基本的规则。在一夜之间,这些最基本的规则就发生重大变化,是不大可能的。

有关分析人士认为,中国的情况是复杂的。从表面上看来,这种复杂的情况是由于共产党非要坚持一党专制,但同时又不得不勉强地推动意义深远的改革造成的。

设在香港的法国现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卡伯斯坦(Jean-Pierre Cabestan )说,“中国司法系统的基本原则还没有改变。这些基本原则在一党专制下也是不会改变的。”

卡伯斯坦还说,要改“就要花时间。但这并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这是一个政治制度问题。”

中国的司法制度存在着大量问题。从其中的很多问题中我们都可以看出问题的实质,即中国没有独立的司法制度。

地方法官由地方政府雇佣。这些法官自然与政府结成了一种紧密、共存的关系。

一些观察家认为,所有这些都意味着,世贸推动的改革计划,在中国可能很难实施。这些计划涉及到法院有无可能调查与贸易有关的行政法案等问题。

巴黎大学国际法讲师Leila Choukroune说,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年,中国在推动司法改革方面还是比较积极的。但在2003年间,中国司法改革的步伐已经放缓了。

这些不都是当局故意拖延造成的。

人们都没有预料到,今年早些时候SARS会使中国大部分的社会运作都停止。

另一个原因是中国领导层的更换。这次更换也使中国经济决策部门发生了变化。

比如,负责中国入世最后谈判工作的外贸部已被商业部取代了。现在商业部是一个同时也负责国内贸易的大型政府机构。

Choukroune还说,“2003年是比较混乱的一年。人们仍然不清楚,谁是谁,以及谁正在干什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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