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防制诈骗案 警方多管齐下专责侦办

【大纪元8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六日电)诈骗金额动辄新台币上千万的诈骗案近年已成为危害最烈的犯罪型态,由于诈骗集团都以“人头账户”为犯罪工具,为有效遏止人头账户被犯罪集团所用,警政署多管齐下,除采专责警力侦办,并配合“人头资料库”监视可疑账户。

警政署自七月四日起,在各县市警局刑警队内成立“人头账户犯罪案件专责处理、侦办窗口”(简称“专责组”),配合刑事局在七月十六日正式启用的“人头资料库”,提供各警察机关及民众查询。

此外,并由专责经济案件侦办的刑事局侦七队成立专责组,统合分析全国人头账户犯罪案件,统筹协调侦办跨县市的集团性人头账户案件,有效断绝根源,切断诈骗集团所使用的犯罪及吸金工具,整合这些诈骗案件人头资讯。

刑事局并就各类案件做明确责任划分,涉及账户汇款案的诈欺案件,以“人头账户开户银行所在地”警察机关主办,掳车勒赎由车辆失窃地警方侦办,掳鸽勒赎则由被害人居住地或饲养鸽子地点的警方侦办。

各级警察机关受理报案在查证属实后,立即传真通报县市警局刑警队专责组,专责组收到传真四小时内(扣除非上班时段),输入人头账户资料库以及传真电信公司、金融行库协助断话,列为警示账户。未依规定通报将予以惩处。

至于监看的账号、电话,若经十四天仍未侦破者,第十五天起取消监看,如需延长,另行传真及函文。另外对人头资料库,侦办员警也将遵守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等相关法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