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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刑诉新制系列八》扩增软硬体 每个环节都要钱

【大纪元8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李永盛、胡守得╱专题报导】实施刑事诉讼新制,政府必须投入更多的人物力资源,故有人认为,新制是一个昂贵的诉讼制度。

 直接从“钱”的角度来看,审、检、警等机关都有人力不足之叹,如果不想让新制一直跛脚运作,长远作法,国家势必得培养更多的检察官、法官,增加警察员额,大量增加用人费之外,还要加上专业训练的成本支出,整个盘算下来,可不是小钱。

 又在当事人进行主义制度下,只要和案件有些关联的证人,都得亲上法庭作证,证人的日旅费等,也绝对比如今扩增数倍,甚至数十倍。

 检察官改革协会成员陈瑞仁指出,法官开庭的时间从过去的平均每庭一小时,至少延长为四小时,这意味着国家必须盖更多的法庭,才可能肆应新制之需。

 审判界人士说,事实上这方面的新增花费,九一之前就已开始了,例如不少地方法院都赶着扩增法庭数,无法利用现有设施装修设置的,就得赶工扩建。

 全国各法庭也早就持续花钱安装数位录音系统,以利交互诘问的录音品质;如果现有人力无法应付未来把冗长法庭活动的录音译成文字,则届时恐怕又要花钱外制。

 还有,为推动新制而制订的法律扶助法,光是成立一个基金会就要一百亿元,虽然目前尚未立法施行,但未来如果仍不通过,不易真正实践“帮助穷人打官司”目的,如让它通过,马上要面临庞大的预算支出。

 至于新制另外耗去的时间、诉讼经济等不易量化的相关人物力成本,均极为可观。

 陈瑞仁指出,如果政府投入大量司法资源,人民缴更多的税后,能换取到公平与正义,司改也还算有意义,但他担心的是,国家财力真能负担这么昂贵的制度吗?以及民众未来是否真的可以享受到新制的好处。

 他进一步举例,未来法庭上的互相厮杀特色,以重金礼聘知名律师与专家证人势将成为胜诉关键,请不起律师的被告,何来能力去搜集提出对己有利的证据、又何能应付复杂难懂的交互诘问?

 即使穷人有公设辩护、义务律师等的扶助,在本系列前章已经曾提及相关的律师资浅以及不容易全心投入义务辩护的现实,相对比较,多半仍会是稍弱势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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