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闻

移民法律常识问答

【大纪元8月23日讯】问﹕我2001年来美﹐不久和现在的丈夫结婚﹐丈夫也是几年前单身来美﹐没有身份﹐我们已有一子﹐现在我又怀孕五个月﹐不知可不可利用这个理由申请一胎化政治庇护﹖机会有多少﹖我是自己申请还是和丈夫一起申请﹖

答﹕ 根据美国现行的政治庇护法律﹐凡害怕回中国大陆受到一胎化政策迫害的人﹐都有资格申请政治庇护﹐即使以前从未受过迫害。但是你的情况成功的机会则很难说﹐因现时美国的移民法庭内的法官﹐可以简单地分成两派﹕一派比较宽容的法官认为只要有两个或多个小孩﹐回大陆还是有受一胎化迫害的危险﹐通常会批准申请人的政治庇护申请﹔但是另外的一派的法官则认为﹐根据美国国务院人权报告﹐中国政府对从海外回来的在外出生了美国公民孩子的华人﹐在计划生育政策上有优待﹐容许这些海外华人父母回国后可多生孩子。这些法官也就因此认为申请人回国后﹐不会因在美国出生的美国公民孩子而受到一胎化的迫害 ﹐很难作定论﹐而拒绝政治庇护申请。

你的申请是否成功﹐最主要是碰到哪一类法官﹐及代表你的律师能否针对一些法官的误解作反駮﹐并提供有力的证据及法律研究证明你回国后虽然孩子在美国出生﹐是美国公民﹐但孩子和你会被视作中国人而继续受一胎化政策迫害。如果律师不能辩解﹐这些法官就会按现有的误解判案﹐你和你的丈夫当然是一起申请较为妥当﹐因计划生育是两夫妇的事﹐有些法官还要证明你和丈夫是要一起回中国的﹐才会批准政治庇护。

以上是由黄桂荣律师提供。黄桂荣律师精办政治庇护和各类移民案件。黄桂荣律师楼地址是华埠百老汇大道四○一号六楼六○二室。电话﹕(212)226-3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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