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延:中国应设特别法庭公审江泽民及其帮凶

写在法轮功遭迫害四周年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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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7日讯】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来﹐江泽民以权代法发动对法轮功的镇压和迫害已经四年了。在这四年中﹐江泽民调动整个中共专政和暴力机器﹑利用中国的一切资源对法轮功进行铺天盖地似的诬蔑和迫害﹐广大受迫害的民众用超凡的勇气和坚韧的意志对此进行抵制﹐并以慈悲的胸怀﹐默默地面对和承受这无名的灾难。

*江泽民镇压法轮功的荒唐原因

经过多年的观察﹐许多人都已经发现﹐江泽民并不是个心胸宽广之人。江热衷作秀和自我崇拜﹐自我极度膨胀﹐见不得任何人比自己强﹐妒嫉心极大。江泽民镇压法轮功完全是出于妒嫉之心。

一是对当时总理朱榕基的妒嫉﹐朱榕基和法轮功圆满解决了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和平与理性的上访事件﹐在国际上影响很大﹐朱榕基的名望立即如日中天﹐江泽民觉得朱榕基功高震主﹐无法容忍﹐于是一手遮天推翻了中国政府已经作出的决定﹔另一个就是对法轮功的快速传播表示恐惧和妒嫉﹐因为当时在中国炼习法轮功的人数已经超过中共六千多万党员的人数。在下令镇压时﹐江泽民给法轮功扣上了一条大罪﹐说是“和党争夺群众”﹐最终要导致“亡党﹑亡国”。其实只要静心和理智地想一想﹐就知道这种罪名是十分荒唐的﹐举个例子﹕在中国热衷于足球的人数也远远超过中共党员人数﹐这能说这些人在“和党争夺群众”吗﹖法轮功只是炼炼功﹐修身养性﹐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没有任何政治目的与诉求﹐跟“和党争夺群众”扯不上任何关系。

当然在中国﹐权力代表一切﹐当权者“说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从而给法轮功无端扣上了众多莫须有的罪名﹐然后以这些“罪名”为依据﹐不遗余力地全国铲除。

*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手段残酷和卑鄙

这四年来﹐江泽民及专门负责法轮功的“六一零办公室”集中了古今中外一切卑鄙和血腥的整人手段来折磨和迫害法轮功﹐无数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用江泽民自己的话说﹐迫害法轮功的基本政策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具体地说﹐大致上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造谣﹑诬陷﹑栽赃﹑陷害法轮功﹐捏造“莫须有”罪名﹐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对法轮功产生盲目仇恨﹐发动群众斗群众﹐但是不许法轮功说话﹑申诉和辩解。
— 违背中国宪法炮制恶法以“恶法治国”﹐剥夺法轮功的一切合法权益。
— 非法和任意抄家﹑罚款﹑抓捕﹑绑架﹑审判和关押法轮功学员。
— 制造恐怖环境和株连政策﹐大搞国家恐怖主义。
— 草菅人命﹐动用各种酷刑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折磨﹐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截止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六日﹐至少有七百五十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公安警察折磨而死。
— 把法轮功学员非法绑架到全国各地建立的“洗脑班”﹐用各种欺诈和残酷手段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破坏中国宪法保障的公民信仰自由。可是又极力掩盖事实真相﹐把残酷的迫害宣传成“春风化雨”的关怀﹐欺骗民众。

通过归纳和分析﹐我们很容易发现﹐江泽民打压法轮功的手段都是见不得人的﹐是十分卑鄙和邪恶的﹐也是怕暴光的。只是由于篇幅的限制﹐这里无法一一列举。

*法轮功历经磨难而不倒

在中国近代史上﹐中华民族历尽沧桑﹐在受欺辱中人们产生了对暴力和枪杆子的崇拜和迷信。而又在无神论的熏陶下﹐当权者产生天不怕﹑地不怕的思想﹐为了一己之私﹐可以无恶不作。在中共历史上﹐当权者用血腥暴力﹑欺骗和谎言等等手段发动了“镇反”﹑“三反五反”﹑“肃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等等一系列的镇压和迫害民众的政治运动。江泽民及其“六一零办公室”驾轻就熟地运用中共贯用的暴力﹑欺骗﹑谎言﹑栽赃和诬陷等统治﹑镇压和迫害民众的手段打击法轮功。

在种种扭曲心理作用下﹐江泽民下达了多个“在三个月内铲除法轮功”的死命令﹐打击和迫害不断升级﹐而且不择手段﹐没有法律和社会公义﹐用尽古今中外的一切酷刑和造谣﹑栽赃和诬陷等手段不顾一切地要铲除法轮功﹐煽动不明真相的民众对法轮功产生盲目仇恨。但是﹐江泽民的残酷迫害在法轮功的“真善忍”面前统统失效﹐四年来﹐法轮功依然不倒﹑没有被打垮﹐这在中共统治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法轮功学员手无寸铁﹐而且“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靠的是坚强不屈的意志和血肉之躯抵制中共的血腥暴力﹐如此悲壮的抗争﹐对迷信枪杆子和暴力以及“谎言说一千遍就是真理”的中共独裁者来说﹐是一次巨大的震撼和打击。

法轮功依靠正义﹑道德和信仰的力量来进行和平与理性的抗争﹐以善念对待残酷和暴力﹐展示出“真善忍”的强大精神和道义力量﹐这是江泽民集团非常恐惧的。

*公审江泽民及其帮凶

连续几年来﹐江泽民被国际人权组织评为“人权恶棍”﹐在国际上恶名远扬。自二零零二年以来﹐江泽民又相继被告上了多个国际法庭﹐这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自古以来﹐中国就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的说法﹐但是皇帝却是超越法律的。要真正地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应该是“皇帝犯法﹐与民同罪”。皇帝或国家元首如果犯了罪﹐是不应该有什么豁免权的﹐如果给予豁免﹐那么就相当于给了其屠杀人民的特权﹐可以随意杀人而不负法律责任。所以﹐即使最高的权力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无端镇压和迫害无辜民众是不能被允许的﹐天理不容﹐这对于推动中国法治建设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从而结束中国皇帝(或最高领导者)草菅人命和为所欲为的历史。

江泽民为一己之私而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给广大中国无辜民众带来无名的痛苦﹐给中华民族带来巨大的灾难。近来法轮功要在全球公审中共独裁暴君江泽民﹐网上呼吁起诉﹑公审和逮捕江泽民的声音不断。江泽民在国外已经被告上法庭﹐在深受其害的中国完全有必要设立特别法庭﹐公开审判江泽民及其帮凶利用权力和高压政治﹑动用国家的所有资源用造谣﹑栽赃﹑诬陷﹑酷刑﹑洗脑﹑恐吓等一系列非法﹑流氓﹑残酷和邪恶的手段迫害无辜民众的犯罪行为。

公审中共独裁暴君江泽民﹐这是惩恶扬善﹑伸张正义的举动。给未来的中国以及人类社会产生非常积极的影响。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何人没有特权﹐任何人没有借口打击和迫害无辜民众。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七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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