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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量体温以外,社区还可以做SARS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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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9日讯】现今SARS风暴下,民众在配合政令宣导做好个人防疫工作的同时,却往往忽略了另一个重要的环境课题-社区公共设施。

“社区防疫行动联盟”决策委员会筹备委员郑晃二(淡江大学建筑系)教授表示,社区防疫可分为建物硬体与组织两方面。社区环境中与水有关的公共设施,攸关可否杜绝未来各种疾病藉由公共建设快速传播。

民众可聘请经验丰富之水电工或建筑师,检查社区中是否已建有污水下水道、屋顶或地下室的水塔周围是否受到污染、公共空间的漏水问题、净水与污水之管路是否使用同一管道间而有受到污染等等。

郑晃二指出,下水道可经由社区兴建的年代加上询问地方建设单位来判别建立与否;水塔周围则须注意是否有因宠物或飞禽类而造成污染;地下停车场等公共空间的漏水问题造成的积水极可能延及社区各角落之环境卫生;而污水槽之管线涉及污水引出与净水进入的方向,分开者设计较佳,否则即须注意管线是否老旧而导致净水污染问题。若是社区产权以外、属政府公有部分需要处理,民众可通过村里长向地方政府反应,属于社区公设则可透过管理委员会﹙或社区组织﹚进行协调。

在组织方面,由于些许民众不了解SARS居家隔离所发挥之作用而不知遵守其规定,造成对其他人的公共威胁,政府于民国八十四年所颁布之“公寓大厦管理条例”即赋予大楼管理委员会﹙已申请者﹚具有法人资格,并可行使法律所赋予之权利,强制规范社区居民须遵守条例。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明载:

“住户应遵守下列事项:一、于维护、修缮专有部分、约定专用部分或行使其权利时,不得妨害其他住户之安宁、安全及卫生。(后略)

住户违反第一项规定,经协调仍不履行时,住户、管理负责人或管理委员会得按其性质请求各该主管机关或诉请法院为必要之处置。”

最后郑晃二表示,除了政府的查核系统外,民众可利用社区建立支持系统,让居家隔离者不至因为与外界疏离而产生心理恐惧,而启动社区力量亦可让社区公共卫生未来得以确保。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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