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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委会:停留非病例集中区十天以上无须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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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9日讯】行政院大陆委员晚间召开记者会说明因应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采取的边境管制措施,自病例集中区转经非病例集中区“停留十天以上”入 (返)台,出具证明后不需隔离;对于自非病例集中区过境病例集中区来台者,将发给“强化追踪通知单”由相关单位强化追踪管理措施。

据中央社4月29日报导,陆委会副主任委员刘德勋表示,经过“行政院SARS疫情灾害因应委员会”境外管制组研商,决定对经由病例集中区转自非病例集中区入(返)台,而已在非病例集中区停留超过十天以上,并提出证明者(如机票及登机证),不须接受十天“专案防疫强制隔离”。

至于由非病例集中区经病例集中区转机(单纯过境)来台之人士,有关单位将进行强化追踪管理措施。

陆委会主委蔡英文指出,有许多跨国企业希望让在大陆外籍员工来台,政府对此都给予专案许可,企业也表示愿意接受员工专案强制隔离十天必须付出的成本。

“境外管制组”并对此作成决议,领有中华民国居留证的跨国企业人员、外籍配偶及外籍劳工,经许可自病例集中区返台者,仍应专案防疫强制居家隔离十天。至于接受专案防疫强制居家隔离者,如在十天内有出境之必要,陆委会表示,经过报到管理单位之许可,并经机场实施防检疫措施后,可以不受十天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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