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误信刮刮乐 女行员盗领4700万

【大纪元12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为贪图刮刮乐诈财集团百万元彩金,台湾前高企银九如分行女出纳林慧芳财迷心窍,竟连续盗领存户四千七百多万元,并将款项全部汇给诈骗集团,始知受骗﹔高企银不甘损失,向法院提出民事侵权求偿告诉,高雄地院昨判处林女及其银行出纳主管、经理等三人须连带赔偿四千七百一十三万余元。

 这起银行小职员盗用巨额公款,波及直属上级主管与分行经理须负上“共同侵权”的连带赔偿责任官司,一审判决结果昨传出,震惊高雄地区金融界,各行库对于账目盘点莫不格外审慎。

 全案肇因九十一年三月间,原在高雄中小企银九如分行担任大出纳的林慧芳,因收到刮刮乐集团邮寄给她刮中三奖一百万元的兑奖信件,一时财迷心窍,为贪图奖金,但又没钱缴纳兑换该笔诈财集团谎称的彩金“佣金、税金”,竟利用职务经手高企银存户资金调拨的机会,连续盗用中兴保全客户印章及伪造该公司科长的署押于取款凭条,向高企银盗领高达四千七百一十三万余元。

 林女分别以五万元至二百多万元不等额度,陆续盗领存户中兴保全四千七百多万元款项汇入诈财集团账户,案经高雄地检署侦结,被依业务侵占等罪嫌提起公诉。

台湾高企银不甘受损,向法院提出“共同侵权”行为的民事求偿之诉,主张时任九如分行存款部作业的朱姓主管,负责每日检查库存现金,竟未确实检查,就在库存现金检查表栏内予以盖章;另九如分行陈姓经理也未确实执行督导复核库存现金盘点工作,认为朱、陈二人与林慧芳应共同负责连带赔偿四千七百多万元,因此一并控告林女、朱姓出纳主管与陈姓分行经理等三人。

 台湾高雄地院法官审理认为,高企银朱姓出纳主管与陈姓经理,未确实督导复核林女职掌业务,造成高企银损害,认定两人负有连带责任,因此判处林女及其出纳主管、分行经理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其中,朱姓出纳主管曾参与盘点被盗领款项中的三千六百一十三万余元,因此法官判决这一部分高企银损失应由林女、朱姓出纳主管、陈姓分行经理共同赔偿;至于另外一千一百万元高企银损失,因朱姓出纳主管未参与盘点,法官则判决由林女与陈姓分行经理共同负担赔偿。(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