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警方拘押遭巴基斯坦驱逐四名印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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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余歌沧雅加达十九日电)印尼警方宣布,因被指涉及恐怖活动遭巴基斯坦驱逐出境的六名印尼回教学生,经过一个星期的盘问后,其中四人被拘押,并列为触犯反恐法的嫌犯,另二人获释。他们于本月十一日被巴基斯坦遣送回印尼后,即遭雅加达警方逮捕。

国家总警部发言人苏纳科昨天晚间说,上述四人其中包括恐怖组织回教祈祷团头目韩峇里(Hambali)胞弟鲁斯曼(Gun Gun Rusman Gunawan),赛福汀(MSyaefudin),阿卜都拉(Furqon Abdullah)及梭比安迪(IlhamSopiandi)四人正式列为嫌犯。

他说,警方所获得的讯息、资料、文件及供词显示,这四名嫌犯曾故意作出对涉嫌恐怖活动者提供协助的行为,触犯反恐法、刑法及移民法,若罪成将被判三年至十五年徒刑。

苏纳尔科没有详细说明这四人在何时何地协助恐怖份子韩巴里,但他表示,警方已掌握可以把他们列为嫌犯的初步证据。根据有关反恐的二零零三年第十五号法令规定,警方只要掌握有初步证据,即可把涉嫌恐怖主义活动者正式列为嫌犯。

出生于西爪哇省展玉县的韩巴里,已于今年八月在泰国落网,目前仍被美国拘留,印尼正设法要求把他引渡,要他对印尼各地曾发生的爆炸案负责。

在此之前有报导说,鲁斯曼曾协助其兄长韩巴里把五万美元现款汇到印尼,巴基斯坦方面则说,被驱逐的六名印尼回教学生曾为恐怖组织盖达和回教祈祷团招募成员。

国家总警长戴峇迪阿尔昨天表示,警方获得情报文件显示,鲁曼斯等人涉及韩巴里所进行恐怖主义活动,因此,警方将要求法院批准把该情报资料当作侦讯的证据。

去年开始生效的反恐法其中规定,情报资料可当作侦讯恐怖主义活动嫌犯的证据,唯事先须获得法院的同意。专为恐怖主义案被告辩护的回教律师团成员威拉宛今天指出,警方把鲁斯曼正式列为嫌犯于法不符,因为法院还没有同意把情报资料当作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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