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回顾】罗永忠:造谣的可以判刑了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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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3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造谣的可以判刑了

  造谣的可以判刑了
  张文康要当被告了
  政府官员撒谎要负法律责任了
  弥天大谎在上边还有吧
  造谣的官员太多了
  亩产可以超万斤了
  GDP象冥币,写多少是多少了
  造谣的官员要判刑了
  不能光撤职了

  今年的经济还在增长吧
  没有人家不小康吧
  人权问题很好吧
  没有暂住证小心吧
  下岗的不多吧
  终于可以惩治造谣的了

  呕,让我想想太多了
  民谣不多,官谣多
  老枭如是说
  官,汝,哥,定!
  窑窑都是为官出

  政府谣言何其多
  随手一抓几火车
  领导上台口若悬河
  谣言是一个接一个

  政府谣言谁来管
  多少事实被颠倒
  领导造谣怎么吧
  可否一起来规范
  领导造谣可以撤
  百姓造谣怎么撤?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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