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中华电、台湾大遭警示 应立刻配合国际电话促销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月10日讯】据中央社10日报导,中华电信及台湾大哥大遭检举滥用于行动电话市场的优势地位,阻碍国际网路业务竞争,经公平交易委员会委员会议充分讨论后,认为中华电信及台湾大已违反公平交易法相关规定,将对二家公司提出警示,函请立刻配合固定通信业者执行国际电话促销方案。

东森宽频电信于91年 5月向公平会检举指出,东森宽频经营市内网路、长途电话、国际网路、电路出租及电信加值业务,推出以手机拨打东森“005国际电话”促销方案,根据第一类电信事业网路互连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中华电信、台湾大等行动电话业者有配合执行国际电话促销方案的义务,但这两家公司却以系统升级及要求不合理的账务处理费用等事由,拒绝配合执行,利用在行动电话市场优势地位,妨碍固定通信业务竞争,违反公平法。

公平会调查指出,尽管中华电信和台湾大哥大行动电话用户数的占有率分别为29%及25%,在行动电话业者对国际网路业者的“发话接取服务”及“代收账务服务”提供上,属于公平法第5条所称“独占”。

公平会表示,90年间两家公司配合东森宽频执行数次国际电话促销方案,但以后就通知东森宽频表示无法配合执行国际电话促销方案,台湾大称主要是配合账务系统升级及无法就“账务系统修改费”、“客服额外成本”等达成协议所致。

经公平会调查,认为尚无其他积极事证可证明中华电信及台湾大哥大意图藉由拖延和东森宽频电信有关“账务系统修改费”、“客服额外成本”协商进度,或延迟行动电话账务系统升级作业的时程,达成阻碍东森电信国际电话促销方案,难以认定构成公平法第10条第1款“以不公平方法,直接或间接阻碍他事业参与竞争”的行为。

不过,为确保国际网路业务市场的公平竞争,公平会仍对中华电信及台哥大提出警示,请立刻配合固定通信业者执行国际电话促销方案,对固定通信业者要求配合执行国际电话促销方案的请求,应注意避免无正当理由的拒绝、延迟或差别处理,并于 3个月内就“账务系统修改费”、“客服额外成本”等分摊问题,与东森宽频电信达成协议。

公平会也要求,中华电信、台湾大哥大对上述费用的收取,应符合公平、合理且无差别待遇原则,且与实际成本间应有合理的关连性,尤其应避免有故意垫高竞争对手的国际电话促销成本,封锁国际电话价格竞争的行为。(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