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申诉专员公署22/23年度调解个案达历来最高305宗

【大纪元2024年07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晓熏香港报导)申诉专员(9日)出席立法会会议交代工作情况,在2022/23和2023/24两个年度,公署分别接获5,323宗及4,351宗投诉,其中在2022/23年度以调解方式完成的个案有305宗,为历来最多。申诉专员陈积志指出,引致市民投诉的三大原因,分别是“出错、意见或决定错误”、“监管不力”,以及“延误或没有采取行动”。

申诉专员公署在过去两个年度分别接获5,323宗及4,351宗投诉,已全面跟进并结案的个案分别为2,558宗及2,053宗。经调解后结案的个案近年有所上升,由2019/20年度的149宗增至2022/23年度的305宗,不过2023/24年度又下降至187宗,占需处理的投诉个案4.2%。

公署表示,未来的工作方向主要会推动调解,认为能够有效“缓解市民的不满,化解社会矛盾和怨气”。公署又指,调解方式处理平均只需十多日,有个案甚至能够在一日内完成,较查讯调查方式需时为短。公署在本年度首季已完成75宗调解个案,比例较上一年度为多。

陈积志补充,《申诉专员条例》列明可透过调解方式处理投诉的情况,但若涉及部门严重过失,或者双方不同意下,则不可进行调解。公署现时有53名员工,全部受过不同程度调解训练,当中有17位接受过深造培训,5人获得专业资格,他上任后已批出6个全数资助名额,让调查员接受训练及考试。

议员周小松关注公署的主动调查需时数个月至两年不等,问署方能否就调查时间订立服务承诺。陈积志回应指,公署展开主动调查一般是涉及严重问题或者系统性流弊,加上调查通常涉及跨部门,情况较为复杂,因此调查要做得好、详细及精准,不适宜以时间作为优先考虑因素,故此不宜订下服务承诺。

议员江玉欢在会上提到,海外其它以处理投诉及调查职能为主的申诉机构一般不设调解,或由其它机构处理调解工作,关注申诉专员选择调解个案的准则。陈积志回应指,《申诉专员条例》列明,只有个案不涉或只涉轻微行政失当的情况下,才会以调解方式处理,公署会持续加强调查员的调解训练。

另一议员杨永杰就以地区蚊患和鼠患投诉为例,指水务署、路政署、房署和食环署的边界划分“过于清晰”,在同一个地点可能分成多个不同部门负责,关注申诉专员公署是否有机制处理跨部门问题。陈积志回应指,跨部门工作过去亦有很多成功例子。地区专员亦可协助处理问题,假如未能成功处理的话,署方亦设有上报机制可以跟进。@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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