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诗省启动新网站 保障租客免遭恶意迫迁

【大纪元2024年07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杨清清加拿大温哥华报导)卑诗省将于2024年7月18日启动一个全新网站,以进一步保障租住者免受恶意迫迁,并改善业主的“收楼”通知程序。

房屋厅长柯议伦 (Ravi Kahlon) 说:“我们正在采取行动,借着这项新工具来进一步防止 业主以虚假理由,迫使租客迁走,并同时确保需要合法收回单位的业主,可以透过一个简单的途径来完成这个程序。”

虽然有些业主确实需要收回其单位,例如:首次置业者想要入住他们的新居所。不过,无论是蓄意或无意,现在仍然有业主以不实的理由要求租客迁离。一些业主以个人需要入住为借口迫使租客迁走,但其真正目的却是为了透过重新放租而大幅加租。

2024年7月18日开始,当需要收回单位作个人或管理员入住时,业主必须使用《业主使用门户网站》(Landlord Use Web Portal) 准备终止租约通知书 (Notices to End Tenancy)。同时,在发出终止租约通知时,业主必须同时提供入住者的资料。在这个过程中,业主如被发现涉及恶意迫迁,将可面临巨额罚款。此外,透过要求业主在通知书上附有新入住者资料,租客可以更清楚了解业主的意图,如租客认为业主有恶意迫迁之嫌,他们可以在纠纷聆讯会上提供相关资讯。

根据《住宅租务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如以下人士需要入住,业主可以要求租客迁走:

‧ 他们自己或近亲家庭成员 (家长、配偶或小孩);

‧ 物业买家或买家的近亲家庭成员;或

‧ 大厦管理员。

自2024年7月18日起,省政府将延长通知租客迁离时间,以及租客对迁离要求提出异议的时限。因个人或管理员居住而要求租客迁走时,业主必须提前四个月通知租客,而非现时的两个月,让租客有更多时间寻找新居所。同时,租客将有30天的时间对终止租约通知提出异议,而不是现时的15天。

新入住者必须居住至少12个月,而涉及恶意迫迁的业主则可能需要向原有租客支付12个月的租金。

《业主使用门户网站》还容许住宅租务处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 RTB) 在租客迁离后审查合规情况,以及为RTB提供迁离个案频率的资讯。政府改革有关个人和管理员入住的终止租约流程,旨在保障业主与租客双方的权益,并为个人和管理员入住而终止租约设立标准化程序。◇

责任编辑: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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