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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法官调查 逾九成愿再次担任国民法官

左起为司法院发言人陈婷玉、刑事厅长李釱任。(常怀仁/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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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7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司法院4日举行例行记者会,由刑事厅长李釱任就国民参与审判制度成效评估委员会于国民法官制度施行首年,针对“国民法官所做问卷调查及参与案件实施情形”专题报告,其中有六成以上国民法官认为案件不致非常复杂、逾9成9认同所参与案件之审理负担尚属合理、逾9成愿再次担任国民法官。

该次问卷调查分为两部分,第一个是国民法官问卷调查,内容包含国民法官的参与经验、参与负担、参与感想;第二个是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实施情形,包含国民法官选任情形、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审理情形。

首先是国民法官问卷调查之中关于参与经验部分,逾9成4候选国民法官认为选任程序时程安排适当,并有逾9成6对于选任程序整体感受良好;6成以上国民法官认为案件不致非常复杂,最复杂案件为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因罪名分杀人故意、伤害致死、重伤致死)、最简单为不能安全驾驶致死(事实单纯)。

逾9成6认为案件争点、证据、法律概念容易理解,6至8成肯定法官、检察官、辩护人用词非常易懂;逾9成5国民法官认为评议时有充分表达自身意见,并肯定宣判前有进行充分讨论。

逾9成国民法官不会因为法官在场不敢表达意见,9成8肯定与法官参与对评议之进行有帮助;对论罪评议结果及理由,认同比率达100%,量刑评议之结果及理由,认同比率有9成5、9成9。

接着是参与负担部分,逾9成9认同所参与案件之审理负担尚属合理,4日最为合理 ,6日以上则始有觉得不太合理者;最后是参与感想部分,逾9成愿再次担任国民法官,参与后的非常愿意之比率上升13.3个百分点。

担心无法理解困难的法律专业用语、不能客观做出判决、没有自信在法官面前充分表达意见、担心遭报复,及担心无法掌握案情、争点或繁杂的证据内容等担心事项在参与后的比率下降;参与审判前对法院审判的整体看法中,非常信任约18.7%,参与后64%非常信任。

关于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实施情形,李釱任表示,“国民法官选任情形”方面,去年备选国民法官复选名册人数为11万8939人,合计审结16案,各地方法院抽出个案所需候选国民法官3240人,依规定审核除名后,选任期日应到2352人,实际到场1080人,到场率45.9%,选任率为0.1%。其中各阶段“性别”比率大致相当;“年龄”以40至49岁人数最多。

李釱任说明,“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审理情形”方面,宣判案件均为单一被告(被告16人;16件),罪名以“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死罪”5件、“杀人罪”7件占多数;经裁定不行国民参与审判者则多为复数被告(被告31人;12件),以“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致死罪”4件、“杀人罪”3件及“伤害致死罪”2件占多数。

李釱任指出,以各程序进行时间来看,否认案件“调查罪责证据”及“讯问被告”平均时间均多于认罪案件;认罪案件“调查科刑证据”及“评议程序时间”平均时间则多于否认案件。审结案件整体上诉率为75%,“加重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罪”、“妨害交通致死罪”、“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及“伤害致死罪”上诉率则均为100.0%。

李釱任表示,审结案件复数委任及辩护来源,平均每位被告均有2.1位辩护人,来源以“法扶律师”17人最多,其次依序为“自行选任”10人、“义务辩护人”5人及“公设/约聘辩护人”2人。

最后,李釱任表示,成效评估委员会已分别于今年2月份、4月份在本院国民法官网站公布112年度“一般民众认知度调查结果报告”及“国民法官问卷调查结果报告”;“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实施情形报告”则预计于今年7月下旬公告,欢迎各界上网浏览。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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