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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赛事“防赌”台立委盼修法立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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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7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超级篮球联赛(SBL)去年爆发打假球、签赌案,对国内运动界带来冲击,朝野立委为强化运动赛事防赌机制,11日审查《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正草案,但是在规范纳管赛事以及制定刑罚方面,教育部法制处处长李嵩茂指出,基于运动自治原则,国际少用公权力去处理刑罚,最终讨论未达成共识,立委柯志恩决议保留协商。

国民党立委柯志恩、林德福、民进党立委陈培瑜、民众党党团等多位立委提案修法,各个版本皆包含除适用《运动彩券发行条例》所规范的投注标的赛事外,藉由规范“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的职业与业余运动赛事”,制定刑罚制裁。

对此,教育部政务次长张廖万坚回应,将“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的职业与业余运动赛事”作为处罚要件,因涉及司法院及法务部权责,且须考量未來刑事侦查审判实务运作的可行性,建议不予增列。

李嵩茂点出法制化困难之处,他表示,基于运动自治原则,在国际上,包含奥会,在竞赛规则、赛事人员、选手应遵守的事项等都是由奥会来做规范,如选手违反禁药规定等,也是依照奥会规定剥夺出赛权,鲜少用公权力去处理刑罚。

至于是否能明确定义职业跟业余运动赛事,法务部参事汪南均表示,职业跟业余运动赛事界定范围很广,如授权行政机关用公告方式来处理,因涉及刑罚,对人民权利义务影响比较大,因此授权规定必须非常明确,才能符合刑罚明确性的要求,否则会有疑虑。

汪南均指出,目前《运彩条例》针对投注标的的赛事,已有重刑处罚,而其他非投注标的,则可用一般刑罚,例如诈欺罪可处5年以下,意图营利赌博可处3年以下。

对此,柯志恩裁示,由于涉及范围很广,要求教育部提出相对应的版本,保留下次协商。◇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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