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8.18流水式集会案|黎智英等7人上诉24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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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25日讯】2024年06月24日 04:48PM(大纪元记者张瑛瑜香港综合报导)2019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案,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9名民主派人士,被裁定“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其中7人上诉后,“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获撤回,但“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罪名则维持原判。7人不服裁决提出终极上诉,案件(24日)在终审法院开审。

提出上诉的,包括黎智英、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及李柱铭。他们由资深大律师余若薇、何沛谦、彭耀鸿及潘熙等代表;律政司一方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等代表。案件由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霍兆刚、林文瀚,及来自英国的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审理。

还柙中的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国雄到庭应讯。至于获判缓刑的李柱铭和吴霭仪,(24日)早步入法院应讯。法院外有多架警车及剑齿虎装甲车戒备。

余若薇:不应受警方忧虑影响

上诉方争议和平集会是宪法权利,定罪并不相称。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余若薇指,当初警方担心游行被激进份子骑劫,曾决定禁止游行,但是警方的忧虑终未成真,故案中被告不应受警方当日的忧虑影响,并认为定罪时应考虑其是否相称。

余若薇称,不挑战《公安条例》相关条文或警方禁令,但引用案例说明,定罪本身属一种限制,法庭仍有责任确保定罪相称。

代表吴霭仪的资深大律师何沛谦指出,本案控罪关乎被告和平集会的宪法权利, 由拘捕到定罪,均应审视相称性。张举能反问,一旦主审法官裁定,控方能证明所有控罪元素,还要再审视定罪是否相称,质疑是无止境。何回应在原审、上诉、司法复核中,法庭均可按每宗案件的案情,审视定罪是否相称。

资深大律师潘熙指出,如果律政司未有保障审视执法过程的权利,市民只能寻求法院。他引用2020年劳动节,社民连及工党8名成员4人一组到政府总部外请愿,被裁定参与受禁群组聚集罪成,之后被驳回上诉,并拒批上诉到终审法院。潘熙解释上述案件中被告虽然败诉,但过程经审视并得出裁断,法庭无法基于过去在系统层面的挑战,排除未来所有执法层面的挑战。@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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