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加州房东只能收租客一月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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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4年06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姜琳达洛杉矶报导)从7月1日起,加州将有很多与民生相关的法律生效,其中包括房东与租客间的一项新规。

即将生效的AB12号法案由民主党州众议员马特·哈尼(Matt Haney)起草,并于去年11月份获州长加文·纽森(Gavin Newsom)签署成为法律。法案规定,无论出租屋内是否配备家具,房东都不能向租客收取超过一个月的押金(又称保证金、担保金)。

根据议会对该法案的分析,在新法下,拥有一处或两处房产、总出租单位不超过四个的房东仍可收取两个月租金的押金,租给退伍军人时除外。

担任州众议院租房核心小组(Assembly Renters Caucus)主席的哈尼在4月份的声明中说:“当租房者付不起押金时,他们往往不得不向掠夺性贷款人借贷,负债累累,或干脆无法租房。”

他以旧金山为例,如果一套两室公寓的平均月租金为5,000美元,这意味着搬入费用为15,000美元。

加州护士协会(California Nurses Association)和加州大学学生会(UC Student Association)在分析报告中说,高额押金使一些人无法租到房子,并可能迫使人们流离失所或陷入不利境地。因此支持新法案的一方表示,租客不必仅为了支付入住费用而借钱。

但反对者则指出,这可能会使房东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而且当没有足够的押金作为安全缓冲,会令房东在挑选租客时更加挑剔,包括对租房者的信用评分要求更高。

橙县公寓协会(Apartment Association of Orange County)负责对外事务的副总裁奇普·阿尔斯韦德(Chip Ahlswede)早在去年该法案推进期间就告诉大纪元记者,这样做只会逼迫房东选择信誉更好的租客,“他们(房东)会要求金额更高的收入证明,这反会挤掉底层的人”。

大洛杉矶公寓协会(Apartment Association of Greater Los Angeles)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丹尼尔·尤克尔森(Daniel Yukelson)也认为,减少押金不是创造更多经济适用房的办法。

“事实上,新法所产生的影响会与立法机关所希望的完全相反。”他说,“因为这些租户可能不太符合租房财务标准,房东将无法平衡其中的风险,所以他们只会被拒租。”

对于这项新法,洛杉矶华人房东皮特认为,对于大部分本本分分的房东而言,押金是一种心理上的保障,“毕竟现在有太多人不缴租金,而法律也是保护这些租客的,所以房东要承受连续收不到租金的风险与压力”。

“加州的租房法律向来只注重保护租客的权益,这样下去只会令房东越来越艰难。”他说。

在新法生效前,加州1977年起实施的现行法律规定:房客入住时,房东可以对不带家具的房产收取最多两个月的租金(一个月的押金和第一个月的租金),对带家具的房产收取最多三个月的租金。

押金主要用于修理租客对房屋造成的非常规损坏、当租户拖欠租金时可予房东补偿等。

加州资深评论家约翰‧塞勒(John Seiler)曾在专栏文章中发表观点说,打击房东只会加剧住房危机。以加州州级和市级政府对租金的管制为例,他表示,租金管制迫使房东把出租单元变成住房、退出租房市场,从而使得市面上的出租房数量减少、推升租金价格(通常是通过黑市)。◇

责任编辑:嘉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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