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社会

社工上铐争议 台前警:须检讨作秀文化

【大纪元2024年03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儿福联盟陈姓女社工遭上铐移送,台北市警局长张荣兴认为未符比例原则,将议处侦查队长申诫一次,引发基层员警反弹。台前北市警员、知名足球球评石明谨认为,是否上铐本应由押解人员视安全与否自行判断,真正的问题在于警察配合媒体的“作秀文化”。

石明谨14日在脸书发文表示,依警察人员使用警铐规范,警察人员执行搜索、扣押、拘提、逮捕、解送、借提或其他法律明定之强制措施时,为避免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依法受拘束之人抗拒、脱逃、攻击、自杀、自伤或毁损物品,并确保警察人员、在场相关人员或第三人之安全,“得”使用警铐,因此是否上铐是一种对于安全的“综合判断”。

台北市刘姓保母姊妹涉虐死1岁多男童案,警方12日将儿福联盟陈姓女社工(中)带回警局进行询问。(中央社)

而上铐与否的结果,则需由判断的人负责。石明谨举例,在2009年“大直杀警案”中,就是因为嫌犯非常配合,所以没有上铐;也曾有案例是解送人员认为嫌犯是轻罪没有逃脱危险,未料嫌犯因诉讼不利一时想不开,竟冲向马路遭行驶中的汽车撞击身亡,这两个案例都被认为是“应上铐而未上铐”所造成的危险。

“真正的问题在于警察跟媒体配合的作秀文化”,石明谨质疑,警方押送人犯的时间为何所有媒体都知道?明知门口有记者堵麦为何不从地下室上车送走?为什么每次都要在门口阶梯排排站让媒体拍照?他也反问,如果在同样一张照片中,社工没有上铐,仅由两个员警左右将她肩膀紧扣,让她站在中间拍照,难道就不算公审或羞辱吗?

石明谨表示,依据“执行拘提逮捕解送使用戒具实施办法”规定,使用戒具时除应遵守比例原则外,另应注意“对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身体及名誉之维护”、“避免公然暴露所使用之戒具”。但警方的检讨竟是上铐不符比例原则,而非“为什么没有选择避开媒体”,为什么非得要让记者拍到清楚、近距离的画面呢?

警察专科学校助教王惀宇也认为,是否上铐应回到这个行为的本质,由解送人员判断现场需要而定,但现实中却经常有警察同仁被上级检讨“为什么不上铐”,或者明明应该基于安全考量做更慎重的解送规划,但却优先满足上级的其他要求,真正的问题在于警政管理思维。

王惀宇透露,他曾支援一件受社会瞩目案件的人犯解送,当时分局门口挤满媒体记者,他从后门进入侦查队时却发现,等着他的不是平时承办案件的侦查佐,而是一群跟办案无关的长官们,交代解送人犯事宜的刑事人员也变成公关幕僚。他被要求押解人犯从大门出去,当大批媒体涌上来时,他只想着尽快上车,但一旁的公关巡官却要他“走慢点”。◇

责任编辑: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