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计算持有期间放宽!财部:房地继承人减轻税负

财政部考量民众转售继承取得的房地,多半不为炒作,因此放宽持有时间计算方式。(侯骏霖/大纪元)
人气: 16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23年1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民众交易2016年1月1日以后取得的房地,若在持有期间2年内售出,课征房地合一税高达45%。不过,财政部考量民众转售继承取得的房地,多半不为炒作,因此放宽持有时间计算方式,如遇家中亲属短期接连过世、出现连续多次继承,可合并计算先前多位被继承人的持有期间。

依现行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继承取得的房地,当继承人转售时,持有期间可加计过世亲属的持有期间,但遇到连续多次继承,却只限合并计算当次被继承人的持有期间;目前房地合一税,持有期间超过2年、未逾5年的税率为35%,持有2年内转售则高达45%。

财政部指出,由于民众售出继承取得房地,有时目的是卖房变现、维持生活所需等用途,大多不属于套利炒作行为,针对连续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的房地,将进一步放宽各次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持有期间合并计算,但以法律形式规避,或减少纳税义务的安排等情事,不在此限。

举例来说,A君父亲2010年3月取得一笔房地,不幸在2019年3月逝世,房地由A君母亲继承,而后A君母亲在2019年12月过世,这笔房地再由A君继承,A君2022年12月卖出该房地。

在财政部核释前,A君转售房地,持有期间仅能合并计算母亲持有约9个月,以及自身持有的3年,合计未达5年,因此适用房地合一税率35%;核释后放宽合并计算父亲、母亲、A君本人持有期间来到12年9个月、超过10年,适用税率15%。

责任编辑:林勤芝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