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州最高法院推翻富尔顿暂停《心跳法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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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0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吕尚明亚特兰大综合报导) 乔州最高法院于10月24日推翻了富尔顿县初审法院的裁决,该裁决原本禁制乔州俗称为《心跳法案》的实施。该法案禁止大部分怀孕六周后的堕胎。

该州最高法院也命令初审法院考虑全名为《活婴公平待遇与平等法案》(Living Infants Fairness and Equality Act,简称LIFE Act或《生命法案》)反对者提出的质疑的实质内容。

在2019年5月被坎普签署为正式法案的乔州HB 481,禁止对已能探测出心跳的胎儿实施堕胎手术,所以被称为《心跳法案》。强奸与乱伦的受害者的堕胎,不在此禁止条款内。另外,在怀孕期间如果胎儿的健康有极大的问题或甚至母亲的生命有危险,也允许在胎儿超过6周之后进行堕胎。抨击这项法案的人士表示,在五至六周时许多孕妇甚至不知道自己已怀孕,因此这基本剥夺了妇女的堕胎权力。一个联邦地方法院甚至裁定该法案违宪,但该裁定最后被推翻。

乔州的一个由医生、生殖健康中心和会员团体组成的自称为“姐妹歌有色妇女生殖公义联盟”(Sister Song Women of Color Reproductive Justice Collective)起诉乔州,声称该法案的某些条款“从一开始就无效”,这是他们的主要论点。该团体声称这些条款“违反了《生命法案》颁布时有效的联邦宪法先例所解释的美国宪法”。

2022 年 11 月,富尔顿初审法院根据“罗诉韦德案”裁定该法案从一开始无效,从而终止了该法律; 然而乔州最高法院于10月24日推翻了这项裁决。联邦高院关于“罗诉韦德案”的裁决从1973年起在全美做为妇女堕胎权保障的依据,一直到2022年6月联邦高院翻转其裁决为止。

最高法院裁定:“初审法院没有根据乔治亚州宪法的正当程序、平等保护和固有权利条款就联盟的主张的是非曲直做出任何决定,这些主张不属于本次上诉的一部分。”最高法院法官薇尔妲˙科尔文 (Verda M. Colvin) 在多数意见中写道,初审法院的前提是与“对我们的政府体系至关重要”的法律原则相冲突。意见随后指出,该裁决是最高法院的服从行为,而不是判决行为。

然而最高法院法官约翰˙艾灵顿(John J. Ellington)的信念与乔州高院多数相左。 他在反对意见中写道,他认为《生命法案》根据乔州的“从一开始就无效”原则“无法执行”,因为该法案在颁布时违反了美国宪法。

“初审法院正确地认为,2019 年法案第4 条在通过后无效,因为该法案禁止大多数在可检测到胚胎心脏活动后进行的堕胎,双方同意这种情况发生在妇女末次月经后约六周,这会不适当地禁止堕胎。”艾灵顿在意见中写道:“这干涉了当时受美国宪法保护的妇女在有生存能力之前终止妊娠的权利。”

“……我坦率地承认,在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自己解释美国宪法的先例之后,乔州法院必须遵循美国最高法院关于宪法含义的最新声明。 但根据乔治亚州宪法,州议会也必须遵循该法院最近关于美国宪法含义的声明。”

责任编辑: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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