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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拍板 警消医事人员等可组特种协会

图为消防员示意图。(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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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10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呼吁开放消防员组工会已多年,在明扬恶火造成4名消防员殉职后,各界再次关注此议题。台行政院26日通过《公务人员协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司法、医事、关务、主计、警察5类人员可组专属特种协会,其中警察与消防因专业性质不同,还能分别组织协会;此外,草案也扩大协会协商事项包含勤休等8项。

按照现行法规,公务人员不能组工会,仅能依照《公务人员协会法》,组成公务人员协会,因此也缺乏“劳动三权”等工会才具备的权益保障。草案这次考量部分中央二级机关规模庞大、人数众多且分布全国,权益需求也有其特殊性,因此新增中央三级或相当三级机关可筹组机关协会。

行政院会26日通过由考试院所拟的《公务人员协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共修正17条,草案重点除放宽可筹组公务人员协会的范围、新增特种协会,也调降不同协会的成立门槛人数,以及扩大协会的协议事项范围从3项提升为8项,草案将与考试院会衔送请立法院审议。

草案增订特种公务人员协会及中央三级机关协会,特种人员包括司法、主计、关务、警察及医事人员,人事行政总处综合规划处长周威廷出席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说明,上述5类人员与一般公务员人员工作性质、勤休皆不同,因此草案规定可共组特种协会,另外,警察与消防人员虽都适用《警察人事条例》,但因专业性质跟工作性质不一样,所以铨叙部同意警察与消防可以分别组织协会。

草案同时调降现行机关协会成立门槛由800人降为400人,增订的特种协会为400人,中央三级机关协会则是200人,基于自由入会原则,公务员只要符合资格即可同时加入不同层级的机关协会及特种协会。

此外,备受外界关注的协商权益方面,除现行的办公环境改善、行政管理、服勤方式及起讫时间等三项协商事项,草案也新增工作简化、业务绩效评核基准、训练及进修、员工身心健康协助、非全国一致性规定之各机关福利措施等五项、纳入协商事项。

周威廷说,无论修法前后,勤休方式本来就可以协商,不过法规也有但书,就是明订在《公务人员服务法》的部分不能协商,以及足以妨害警消人员勤务执勤安全的事项也不在协商范围。

不过,消促会与警工会则发出声明回应,行政院与考试院号称《公务人员协会法》修法,将适度回应基层组织工会需求,此为欺骗社会大众的说法。声明指出,基层团体数次于考试院咨询会议、公听会、记者会、声明方式,清楚表态《公务人员协会法》修法背离基层需求。

消促会表示,政院若执意通过修法,基层团体将再度发起抗争行动,并请立院朝野各党立委与基层公务员站在一起,拒绝修法,同时支持公务员组工会。◇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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