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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南方澳大桥崩塌酿6死 6官商有过失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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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宜兰报导)宜兰地检署侦办2019年10月1日南方澳大桥坍塌六死案,查出承揽兴建工程的立永营造公司未按图施工、亚新工程顾问公司未确实监造,苏澳港营运处也未定期检测及管养维护,因一连串的过失而酿祸,29日侦结,依涉犯过失致死、过失伤害等罪起诉六人。

检方调查,施工详图原要求,13组锚碇机构的上、下端锚头处应装设长度至少120公分的钢制锚碇套筒与其固定密接,并在其末端外部包覆喇叭狀防水罩,以防水避免銹蚀。未料,检方查出,厂商竟未按图施工,仅在吊索外部披覆无法与锚头密接且会滑动的HDPE套管,外部再包覆一层方型金属材质箱体,接合缝隙也只用树脂類填缝胶充填。

检方认为,南方澳地区靠海且潮湿多雨,长年受高盐量海风及雨水侵蚀,桥下锚碇机构防水效能劣化后,恐导致锚碇构造锈蚀。经财团法人国家实验研究院国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检测,发现编号7、9~13的吊索,分别仅剩约31%、70%、23%、22%、27%、23%的吊索有效断面积比例,导致全數吊索所能承受的总拉力大幅减少。

依交通部相关规定,预力吊索形式钢拱桥至少每两年应检测一次,但检方调查,基隆港务局苏澳分局自1998年12月25日接管南方澳大桥起,至2012年3月1日改制为基隆港务分公司苏澳港营运处以來,均未曾办理检测工作;期间因宜兰县府误认其为管理机关而代为检测多年,并于2016年发文厘清,应由苏澳港营运处管理。

但检方指出,苏澳港营运处工务科方姓、黄姓前后任经理,却未依规定办理桥梁检测维护,仅进行与结构安全无关的路灯损坏改善、伸缩缝改善、道路损坏维修、油漆等工程,致未能发现南方澳大桥下部锚碇构造处的钢绞线、锚头已严重銹蚀,未能及时改善修復,才导致憾事发生。

起诉指出,立永营造公司林姓负责人及吴姓工地主任、九鼎公司边姓副总兼现场负责人、亚新工程顾问公司监造负责人陈国雄、澳港营运处前后任工程科方姓、黄姓经理等六人皆有过失,分开来看,虽不足以导致结果发生,但就《刑法》累积因果关系及客观归责理論而言,均应共同负责,因此,依过失致死、过失伤害等罪起诉六人。

由于此案是台湾有史以來第一件非天灾所致桥梁坍塌事件,造成六人死亡、两人受伤,但六名被告迄今仍矢口否认犯行,因此,检方也建请法院酌情量处适当之刑,以示惩儆。

此外,检方也意外查出,由健行科大检测研究中心陈姓主任、张姓助理合开的万乔丰公司,承包“107年桥梁检测巡查委托服务案”替宜兰县境内各乡镇共559座桥梁检测工程时,涉嫌虚伪造假不实检测资料,因此,依行使业务上登载不实文书、诈欺取财等罪嫌起诉两人。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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