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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逾亿元外商违劳基法 8月起加重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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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6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考量外商公司和信用合作社(信合社)不时传出工作超时、短给薪资等违规样态。劳动部30日表示,在国内营运逾亿元的外商及信合社将比照上市柜公司,加重罚锾从新台币5万元起跳,8月起上路。

据《劳动基准法》规定,事业单位若违法,罚锾金额为新台币2万至100万元,劳动部过去曾在“劳动基准法裁处罚锾共通性原则”明定,上市上柜公司或实收资本额逾亿元的企业,已有相对的人资跟资源去遵守法律,因此若违反《劳基法中》加班费、7休1、轮班间隔或假日工资等规定,罚锾都从5万元起跳。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长黄维琛表示,原本外商公司在国内营运不是使用实收资本额概念,近日修正法规后,纳入在中华民国境内营运资金逾亿元的事业单位,及依《信用合作社法》设立的信合社等,都必须比照上市上柜公司加重罚锾。

黄维琛表示,8月起,只要是中华民国境内营运资金逾亿元的外商以及依《信用合作社法》设立的信合社,只要违反劳基法中加班费、7休1、轮班间隔或假日工资等规定,罚锾都从5万元起跳,而不是2万元。

此外,黄维琛也提到,法规也已经明确定义一致性累进裁罚标准让地方政府裁罚时可以遵循,只要上述对象在3年内有再次违反劳基法同一法规,则可以再从5万以上加重罚锾,提醒事业单位注意。

据劳动部统计,在国内营运逾亿元的外商约有279家,信用合作社23家。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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