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旅游业条例修订 民主党批阻吓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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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政府昨日向立法会提交多项《旅游业条例》的修订建议,民主党消费者权益发言人易承聪表示,虽然修订法例有助加强监管,担心单靠执行有关修例建议,仍无法充份保障消费者权益。他又指,导游与旅行社犯错同样只有6个月限制申请牌照的惩罚,担心阻吓性不足,促请政府增加旅监局职权以加强监管。

今次建议的法例修订,包括订明持牌旅行代理商向旅监局呈交账目报表的时限、持牌旅行代理商在停止营运前通知旅监局、持牌旅行代理商须在订明情况下采取旅监局指明的补救步骤等方案,纳入牌照条件参考因素。易承聪表示,虽然认同法例修订有助加强监管,但担心单靠执行有关建议仍然无法保障消费者面对旅行代理商瞬间结业衍生的权益问题。

易承聪提到,wefly旅行社在2020年突然宣布申请清盘停运,大量透过旅行社购买机票的市民无法退回款项。他并指,wefly旅行社在接获被清盘通知后仍然继续营运,令航空公司按机制将机票退款直接交予旅行社,致苦主们无法收取退款。唯据现行法例,单独购买机票的交易并不属于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

易承聪续指,在这个案例上,旅行社明知结业或不能提供服务仍收取顾客付款,只违反了商品说明条例“不当接受付款”,只能由消委会尝试跟进。现时法例及机制存在极大漏洞,当旅行社除牌结业后,旅议会及消委会难以介入,对消费者可谓全无保障。

疫下旅行代理商“转型”现行法列欠监管

另外,疫情下不少旅行代理商开拓新业务及转型,以减轻经济损失,例如网购、代购等。不过这些“经旅行代理商提供的新兴业务”在现行法例下亦未有足够监管,同样只能透过消委会处理。

易承聪表示,最新附属法例建议,似乎是针对仍然有意继续营运的传统旅行代理商,未有针对旅行代理商财务状况突然变差,但知情不报瞬间结业衍生的权益问题,及因疫情催生的业务转变引致的消费者权益问题;即使修例,漏洞仍然存在,因此感到失望。

根据海关截至2019年10月的数据,就《商品说明条例》所禁止的6种不良营商手法,及涉及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旅游业被投诉的个案数字一直高企,仅次于健身及瑜伽、美容及美发等行业,显然有关问题并非个别事件。

他认为公司级别犯错的惩罚应高于个人犯错,但按最新附属法例建议,不论导游与旅行代理商犯错同样只得“6个月限制申请牌照”,质疑犹如“过冷河”,担心阻吓力不足无法真正严惩多次犯错的旅行代理商。

民主党促请政府增加旅监局职权以加强监管,例如突击抽查旅行代理商的最新账目报表等。持牌旅行代理商若决定终止营运或接获清盘通知须立刻上报,否则处以罚则。民主党又建议将旅行代理商的限制申请牌照时期订为至少6个月,再按个案情况处理,或以不同层级制定处罚机制。◇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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