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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九龙区游行案七被告认罪

黄浩铭(右)等7人被控前年10月20日九龙区游行,“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名,区域法院开审。七人开审前改为承认控罪,将于明日求情。(郭威利/大纪元)

【大纪元2021年08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张晓慧香港报导)2019年10月20日九龙区游行,前民阵召集人陈皓桓等7人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控罪,案件19日在区域法院开审。7人开审前改为承认控罪,将于今日求情。

7名被告分别为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黄浩铭、杨森及吴文远。其中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及何俊仁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黄浩铭、杨森和吴文远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至于“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则被法庭存档。

当法庭书记读出控罪,询问被告明不明白控罪、认不认罪时,陈皓桓回答“认罪”时说:“公民抗命,无畏无惧,我认罪”;“对唔住各位,民阵要解散,嚟紧会换个身份,大家坚持”;“明白政治迫害可耻”。梁国雄也回应:“五大诉求缺一不可,公民抗命无畏无惧”。黄浩铭则说:“明白是政治检控,我认违反公安恶法”。

社民连陈宝莹、曾健成及民主党单仲楷等民主派人士到法庭旁听。7人步入被告栏时,旁听人士高呼他们的名字,并说:“顶住”、“撑住啊”。众被告挥手回应,陈皓桓向旁听席鞠躬,梁国雄则举起“五一”手势。

控方读出案情,指被告透过记者会及社交平台呼吁民众参加未经批准集结。10月20日,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黄浩铭、杨森及吴文远手持横幅带领群众游行,其间陈皓桓重申游行没有不反对通知书,并感谢封路的“手足”。控方又称当日发生暴力行为,有人堵路、破坏地铁站及向警署投掷汽油弹等。

当被问及是否同意案情,陈皓桓说:“我同意,好多事都关我事,很快连地震都关我事。”梁国雄则说:“同意当天发生的事,但与我们关系很小。”

案件将于今日求情。黄浩铭获准继续保释,其余人因另案还押或服刑。◇

责任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