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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厅官受贿细节曝光 敛财千万给儿子买房

【大纪元2021年02月16日讯】落马半年多后,江苏盐城市前副市长李逸浩受贿细节被公开披露。李逸浩受贿1508万余元(人民币,下同)。

今年1月12日,江苏盐城市前副市长李逸浩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据指控,2009年至2020年,李逸浩利用担任大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滨海县县长、县委书记、盐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工程款拨付、违法事项查处、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近亲属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08万余元。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李逸浩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披露,李逸浩多次通过妻子、儿子收受财物。他和妻子还以“借”为名,收受1000万元用于给儿子买房。另有2块总价值超90万元的名表,系李逸浩儿子结婚时他人送上的贺礼。

李逸浩曾任大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常务副市长、滨海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2016年5月至案发时任盐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20年5月,李逸浩落马。2020年9月,李逸浩受贿案被起诉。

李逸浩利用职务便利,于2009年至2020年间,先后多次或通过妻子、儿子收受相关人员送的人民币1305万元、美金9.8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12.5万元的消费卡、价值人民币129.34万元的手表、黄金、纪念币等物品,共计人民币1508.4541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李逸浩多项受贿事实中均有其儿子的身影。李逸浩儿子还经手收受了李逸浩前驾驶员所送的钱款。而李逸浩的妻子也多次经手收受他人所送的财物。#

责任编辑: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