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昨向81万市民派发第二期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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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叶泽宇香港报导)政府表示,1日向81万名市民发放第二期消费券,他们都是在9月1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在10月1日才获发第一期消费券的市民,需要等到12月1日才能领取第二期消费券。

政府指,该81万名市民即日内会陆续收到相关手机短讯或应用程式推送通知。透过支付宝香港、Tap&Go“拍住赏”或WeChat Pay HK领取消费券的市民,第二期3,000元消费券已经直接存入其指定储值支付工具账户。消费券有效期为3个月,与第一期2,000元消费券同样在2020年1月31日到期,逾期未用的款项会自动失效。

透过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人士,须到设于港铁站、轻铁客务中心、指定码头及公共运输交汇处的公共交通费用补贴领取站、指定便利店和超级市场、八达通服务站或透过八达通手机应用程式拍卡,领取第二期2,000元的消费券。消费券金额会与八达通卡原有储值额合并,属消费券适用范围的付款项目会自动计入“合资格消费”总额。

政府提醒,使用八达通领取消费券的人士,在第一期消费券发放后的4至7个月内,须累积“合资格消费”总额达4,000元,才可领取第三期1,000元的消费券,第三期消费券会在达标后下一个月16日发放。

另外,在10月1日获发第一期消费券的市民,将于12月1日获发第二期消费券。◇

责任编辑: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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