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法轮功学员张廷祥遭冤判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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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1月18日讯】贵州安顺市平坝县法轮功学员张廷祥,于2021年10月25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非法判刑10年、勒索罚金5万元。

明慧网报导,2019年4月21日,张廷祥被贵州省贵安新区30个警察入室绑架、抄家。家中电脑、法轮功书籍、手机等几箱子私人物品,及现金8万元被抢劫。张廷祥被非法关押在平坝看守所,后被转押在安顺市第二看守所。

张廷祥,52岁,安顺市平坝县新艺厂(170厂)法轮功学员。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张廷祥坚持修炼,多次被迫害,曾被非法劳教三年。

法轮功是以“真、善、忍”为指导的佛家修炼法门,1992年5月13日在中国第一次公开传授。上亿人通过修炼法轮功,身心净化、道德回升。宣扬无神论的中共出于恐惧,于1999年发动了镇压。

迫害发生后,张廷祥为法轮功和平请愿,其母彭远林因儿子的请愿受株连,而被抄家、非法拘留、洗脑等。此后,警察、居委会经常上门骚扰。

2001年3月,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的彭远林含冤离世。张廷祥还未从失去母亲的痛苦中解脱出来,就于5月被劫入贵州中八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在劳教所,张廷祥和其他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种种酷刑的折磨。以下是其中的一部分:

一、八九月份,天气炎热,劳教所让法轮功学员穿上棉大衣、棉裤,再浇上水,并强迫穿上暗藏铁钉的棉鞋,然后每两个吸毒犯拖着一学员在前面跑,一个犯人在后面边推边打,轮番换人折磨学员。

二、劳教所成立“攻坚小组”,对不放弃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实施迫害。每个小组由四个警察、四个劳教人员(主要是吸毒犯)组成,有时会集中几十人对一名法轮功学员实施“攻坚”,并每天24小时监控。

三、用“熬鹰”的手段折磨法轮功学员,用强光灯照烤他们的双眼,不准闭眼睛,不停地摇晃他们的身体,时而制造尖锐刺耳的声响;然后拖着学员在地上跑,有的法轮功学员双腿、双脚皮开肉破,血迹满地;连续一周以上不让他们睡觉。

四、每天强行逼迫学员们做奴工十六七个小时,有时甚至达24小时;学员时常被体罚站军姿,在烈日下暴晒。

五、劳教所人员用布(或衣服)包裹砖头(或石块)猛击法轮功学员背部、酸筋、腰肋,还对学员拔阴毛、用烟头烫,对绝食抗议的学员实施野蛮灌食。

六、对学员用电棍电击,警棍(胶木包裹的铁棒)打,绳索捆绑,学员被呈大字形绑在铁床上几天,被用胶布封嘴,破布堵嘴,手铐铐着悬空吊,关小号,冬天只准穿学员单衣或裤头、不给被子盖等。

2021年10月25日,与张廷祥一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张薇被枉判八年、勒索罚金三万;庞萍被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一万。

来源明慧网:曾遭三年劳教迫害 贵州张廷祥又被枉判十年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叶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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