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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搬象10年窃台电3千万 女课长要另赔2千万

【大纪元2021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综合报导)台电综合研究所供应组前财务课长姜清鸣涉嫌自2006年起利用职务之便陆续侵占公款3千余万元,直到她于2017年退休后,接任课长发现账目不清才东窗事发。台北地院刑事庭依44个业务侵占罪判她3年4月徒刑、追征犯罪所得2千万余元;民事庭上周则判她应赔偿2,291万余元。

判决指出,姜女自2005年起到退休前先后担任台电公司所属综合研究所供应组财务课长、材营课长,主要负责将委托台电公司试验的厂商所缴交到综合研究所账户内的款项汇整、统计,并填写取款表单交由出纳人员缴至台电公司统收账户销账。

检方发现,姜女疑似因买卖不动产及投资缺乏资金,涉嫌自2006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2月13日止,以帮忙出纳人员缴交费用到台电公司统收账户为由,将公款转入她自己及子女等人账户内或提领现款挪用侵占,10余年来共计犯案44次,以“蚂蚁搬象”的手法不法获利约新台币3,010万2,399元。

姜女于2017年7月1日届龄退休后,接任课长发现她未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经台电内部清查后才发现姜女犯行;姜女于台电提起刑事告诉前在律师陪同下向警方自首;台北地检署侦办后依涉犯业务侵占罪将她起诉。

台北地院审理时,姜女坦承犯行不讳,并归还台电公司983万1,457元。法官认定,姜女犯44案,但考量她自首、归还部分犯罪所得等因素,判她应执行刑3年4月,得易科罚金120万元,并追征犯罪所得2,027万942元。此外,台电向姜女提告求偿,北院民事庭则判姜女应赔偿新台币2,291万元,全案可上诉。◇

责任编辑:晓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