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新闻

只为租户纾困 华人小房东吐苦衷

市长周二签署7项法案 为疫情下的租户、商家和餐馆纾困 华人小房东组织有意见
大瘟疫让不少人陷入财务困难,纽约州将“禁止驱赶租客令”延至8月20日,如若租客不缴租,经济实力不强或者还需要还房贷的小房东,有苦难言。图为布碌崙一处出售的房产。 (蔡溶/大纪元)

【大纪元2020年05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美国纽约报导)市长白思豪26日签署7项法案,为疫情期间的租户、商家和餐馆纾困。但华人房东维权团体“纽约小房东”敦促市长对住户及屋主保持公平对待,因为新法案无法保护房东免受债主,租户和收债人的骚扰。

新法通过限制第三方送餐平台向餐厅收取的服务费用上限(1898-A、1908-B法案),暂停向餐馆收取临时扩大室外营业空间的费用(1916-A法案),保护商业租客免受骚扰、追责等(法案1914-A,1932-A,1936-A),以及暂停市府对续签执照和许可证的要求(1940-A法案),为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小商家提供支持。

“纽约小房东”(NYSmallLandlords.com)创办人何德邻说,市长白思豪的救济方案欠完整也不充分,因为它无法保护房东免受债主、租户和收债人的骚扰;亦未能重建对租赁市场合同执行性的信心,采取行动清除积压的法院案件。

何德邻说,法案1914-A,1932-A,1936-A无法充分保护商业租户。因为,如果市政府未能保护房产所有人免遭法拍(foreclosure),那么商业房客将因债主收回房产而面对更大不确定性。因此,市政府除了保护商业租客免受骚扰、追责,还需要保护房东免受债主和信贷收债人的侵害。

他说,租户和房东之间的关系已经崩紧数月,房客与房东之间的暴力骚扰威胁侵害行为越来越普遍。市府除了保护租客,也还需要保护房东免受房客的威胁、暴力和骚扰。

七条新法中的1940-A法案将纽约市长第107号行政令编纂成法,在紧急状态期间及之后的45天内,暂停市府对续签执照和许可证的要求。何德邻表示,市政府意识到,处理积压续牌案件需要花时间。同样地,纽约市也需要采取行动清除积压的法庭案件。

他说,许多新企业渴望扩大其业务。执行判决、审理新案将使商业租户和房东重建租赁市场合同的执行性。◇

责任编辑: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