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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雅恶火2勇消殉职案 工厂负责人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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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2月1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中报导)台中市大雅区农地违章工厂群峪股份有限公司、百慕达纸器厂,于去(108)年10月3日引起恶火,并造成2名消防队员殉职。检方认定,负责人陈俊孚诸多违法行为与消防员殉职有因果关系,台中地检署14日依《消防法》将他起诉;而现场消防指挥官黄耀星、小队长周正斌则无怠惰、疏忽。

起诉书指出,陈俊孚于2011年在大雅区租用农地,同年10月以群峪股份有限公司名义,谎称停车场、洗车厂需要照明而向台电公司申请用电,台电同意设置“自备杆”供电;取得用电后,陈俊孚于同年11月在农地大肆兴建铁皮屋工厂2栋,一栋生产纸器用品,另一栋储存南北杂货、免洗餐具等,并在2栋工厂之间加盖铁皮屋顶避雨、没有防火巷。

铁皮工厂建材易吸热、散热效益不佳,机具运转下会形成高温的恶劣环境;违章工厂竣工后,陈俊孚未再向台电申请许可,就私自聘工从“自备杆”以明线方式拉牵电线至2间工厂,而电线在恶劣环境下容易短路,但陈俊孚却未注意,也没有进行定期维护检测设备的安全,最终于去(108)年10月3日凌晨1时45分导致工厂东北墙面的电线短路起火。

除上述违法行为外,检方认为,陈俊孚没有取得建筑执照与使用执照,建筑材质也未达防火要求,且没有依法设置排烟设备,因此与2名消防员殉职具有相当因果关系。检方认定,陈俊孚触犯《刑法》失火烧毁供人使用之建筑物罪、《消防法》营业场所未依规定维护消防安全设备,于发生火灾致人于死罪,应从重以《消防法》论罪。

至于现场搜救指挥官消防局第一救灾救护大队组长黄耀星、指挥2名殉职勇消谢志雄、张哲嘉携带热显像仪进入火场观测烟热变化的中市消防局特搜大队西屯分队小队长周正斌,检方认为,2人指挥调度及行事均符合“火场指挥和作业要点”规定,并无怠惰与疏忽,因此无疏失责任。◇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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