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香港传媒组织谴责拘蔡玉玲

指港府禁查册损资讯自由 美国务院促停止冲击新闻自由
2020年11月5日,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及多个传媒组织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查册资料是新闻界追查事实的重要手段,谴责警方以此为借口拘捕记者。(宋碧龙/大纪元)

【大纪元2020年1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张晓慧香港报导)负责制作《铿锵集:7.21谁主真相》的港台电视编导蔡玉玲3日被捕,警方称其查册车牌资料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条例》。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及多个传媒组织5日召开记者会,强调查册资料是新闻界追查事实的重要手段,谴责警方以此为借口拘捕记者。

蔡玉玲在制作《铿锵集:7.21谁主真相》节目时,使用运输署的查册系统查询车牌资料,被指作出的声明与用途不符,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条例》。蔡玉玲暂被控两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而作出虚假陈述”罪,将于11月10日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主席赵善恩表示,蔡玉玲已经指定了相熟的律师代表她,工会也会提供援助。她透露,港台管方对于协助蔡玉玲态度正面,但是由于蔡玉玲的聘用方式是合约员工,需要克服一些“行政困难”,副广播处长冯建业“受到很大压力”。

对于蔡玉玲因查册资料被控罪,赵善恩指,此前运输署车辆查册系统中有选项可以自行填报用途,但是这一选项被政府取消。她质疑,政府在无咨询的情况下取消有关选项,如同为记者“制造陷阱”。有记者询问保安局、运输署,在查册资料时应该选择哪一项用途,但是没有收到任何解答。她要求车辆查册系统的填报用途部分加入“新闻报道用途”。她也表示,涉及有关查册的《铿锵集》节目不会下架,正在进行的侦查报道仍将会继续。

记协忧传媒面对法律风险

记协主席杨健兴表示,政府阻止传媒使用查册获取资讯,令香港的资讯自由大倒退,对于香港作为金融中心的地位影响很大。

他批评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说法荒谬。他质疑,如果像李家超所言,警方因收到投诉指港台报道违反私隐而作出拘捕,为何不是由私隐公署根据《私隐条例》处理,而是用《道路交通条例》处理?《私隐条例》第61条规定,新闻活动获得豁免,可以因公众利益而使用或发放资料。他形容,警方采用《道路交通条例》为理由拘捕记者可笑又可悲。

他续指,在政府的打压下,传媒进行侦查报道随时面对法律风险,但很多传媒机构没有足够资源负担法律诉讼。

传媒工会重申 查册涉及重要公众利益

明报职工协会主席许芳文说:“传媒手握公权力,有责任追查真相。”她指,过去不少涉及公众利益的报道都是通过查册发现,例如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住所僭建,及未申报利益等。

众新闻工会主席张凯杰也指,去年周梓乐由停车场堕下身亡,记者通过查册车牌寻找证据,试图重组事件。他强调,传媒在利用查册资料时有操守,不会滥用个人资料。

壹传媒工会发言人林伟聪也举例,传媒曾利用公司查册,揭发获得政府委任进行病毒测试的中资公司,没有医疗化验资格。他指,记者通过查册所取得的资料是公开资料,是与公众利益有关,并非记者有任何特权取得公众无法取得的资料。记者使用公开领域资料协助核对身份并进行调查,并没有将个人资料披露出来,与恶意起底不同。

林伟聪又说,政府拘捕查册的记者产生两个客观效应,一是削弱传媒对官方的监察;二是令社会资讯越来越不对等,官方掌握市民越来越多资料,而市民无法通过传媒了解资料。

美国国务院首席副发言人布朗在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的社交专页发文,表示深切关注蔡玉玲作为侦查报道新闻工作者被捕。要求中共及他们在香港的代理人必须停止冲击新闻自由。

网媒“娱宾”记者被捕

网媒“娱宾”在Facebook粉丝专页披露,女记者KY昨早8时遭警方上门拘捕,怀疑与其今年5月10日在旺角洗衣街女厕采访时,被防暴警员暴力拘捕有关,已委托律师了解详情。“娱宾”随后更新,律师指警方收到律政司指示,将以“阻差办公罪”正式提告女记者KY,目前正等候进行保释手续。

曾协助KY的立法会议员尹兆坚表示,KY当日拍摄警方拘捕行动时被防暴警袭击,警方再拘捕KY,明显是敌视传媒的行为。警方指,案件将于11月9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责任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