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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中国有“国民待遇”吗?

——只有权力和资本对劳动的剥夺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6月29日讯】

“给农民国民待遇”现在已成为了许多专家和学者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一个最基本主张和时髦的口号。从有关论述来看,这里的“国民待遇”不是一般意义上所指的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问题,而是指要给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与生活在城市的市民同等待遇问题。表面上来看,这种论述没有错,因为中国的确存在城乡二元分离,农民的社会地位也急需提高。但只要我们对这种主张所提出的具体目标进行分析,我们就会发现,“给农民国民待遇”实际上是一个“伪问题”的,是用一种表面化的城乡差别来掩盖中国社会的本质。

第一,农民没有自由迁徒的权利。可以肯定地说,在计划经济时代产生的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籍制度,无论它为防止人员的无序盲目流动起过什么样的作用,都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政精神的。在这种制度下,农民想要离开农村,改变身份,的确是非常困难的。但这是不是说所有具有了“非农业户口”的城里人就享受了自由迁徒的权利了呢?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同样不能够从小城镇自由地迁徒到省城或京城的。现在那些生活在城镇的下岗职工正是因为有了一个并没有多少福利和保障的“非农业户口”,甚至连迁徒到农村的权利也没有。

第二,农民没有平等的民主权利。一般认为,这有两个方面,其一是“打工者在外地没有任何发言权”。这实际上不是个农民待遇问题,而是本地人与外地人之间的权利问题。一个下岗职工或大学生到这些地方打工照样也没有发言权。其二“农民在全国人大代表中没有或者农民代表很少”。这肯定是事实,但是,中国的人大代表问题,并不是什么国民待遇问题,而是政权体制问题。虽然宪法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但工人阶级又享受了什么样的平等和民主的政治权利呢?又有多少人在代表和保护工人阶级最为基本的政治和经济权利呢?

第三,农民没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据说其表现为三:其一,“本来应该所有人都一样,但考大学农民子弟分数要提高”,不知这种说法的根据何在,由于各个地区的教育资源不同,北京等地与湖南、江苏和湖北等地的考生分数是有很大差别,但那不是农民与城里人之间的差别。其二,“农民人口占全国人口70%,但在大学里却只占30%的份额,30%的城里人占70%的份额”,这是教育水平差距。这种差距存在原因很多,其中国家在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少要承担主要责任。其三,“农民工的孩子成了城市边缘人,他们要到城里上学却必须交不菲的借读费”。同样,并不是所有城里户口的孩子都可以在任何城镇自由地接受教育。谁能告诉我们,一个县城工人的孩子,就可以自由地到北大附中读书?一些无权无势的城镇孩子,有时为了进一个好一点的学校,同样要交不菲的借读费。

第四,农民没有平等的发展权。“城里人买车,要消费,要过得更好一些,可以贷100万买房子,而农民他要贷几百块钱发展生产,为城市里的人提供食品,却没有哪一个银行可以给他贷款”。这种现象显然是存在的。可这些城里人是些什么人呢?他们是普通的“国民”吗?大量的城里人也不可能从银行贷到款的,那些下岗职工同农民一样,甚至想筹措开地摊的钱都没有办法。

第五,农民没有享受平等的最低生活保障权。“城里人失业了,有最低保障,农村失业人口不叫失业人口,也没有失业救济”。可最近官方公布的数位表明,我国还有545万“城里人”并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就是那些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里人,他们也生活在十分的困苦之中,因为他们既没有土地,也没有了工作,他们是真正的无产阶级。

……

由此可见,这里所说的国民待遇,实际上就是城乡差别。毫无疑问,这种已经制度化的城乡差别的确十分严重地存在着,而且也存在许多对农民歧视性的规定,中国的农民的确很苦、很穷。但那些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非农业人员”所具有的“待遇”,现在已经不是什么“国民待遇”了。因为对生活在城镇的广大劳动者来说,那些少得可怜的“福利待遇”早已被改革改掉了。只有那些少数贵权者则在更大程度和更大范围上享受着劳动者创造的社会财富。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中国没有国民,只有贫贱的劳动者与拥有资本和权力的权贵者。也没有什么国民待遇,只有权贵者的待遇。广大工人和农民在一样承受着权贵者的压迫和剥夺。权力和资本对劳动的剥夺,才是中国社会的本质。

(摘录自作者在北京大学的一次讲演/读者推荐)

──转自《新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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