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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编列奖金设专线鼓励民众检举烟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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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0日讯】台北市政府卫生局今天上午在市府公布﹁台北市检举违反烟害防制法案件奖励办法﹂,透过编列奖金,鼓励民众发现违法的烟品广告、未取缔法定禁烟公共场所之烟害、将烟品卖给十八岁以下青少年等情事时,去电0800-557-057检举。

据中央社5月20日报导,台北市政府卫生局指出,市民可以检举的项目包括:

一、﹁烟品广告﹂:依据烟害防制法第九条规定,发现业者在广播、电视、录影物、报纸、看板、海报、单张、展示等宣传物上的文字、图画或物品,若有烟品打折贩卖情形等,可去电检举,经卫生局或卫生所人员调查属实,将予罚锾新台币十万到三十万元;必提供百分之五给检举民众作为奖金,约是五千到一万五千元。

  

二、﹁烟品标示﹂:依据烟害防制法第九条规定,若发现烟品未以中文标示健康警语、尼古丁及焦油含量等,可罚锾十万到三十万元;同样提供百分之五给检举人作为奖金,约为五千到一万五千元。

  

三、﹁禁烟场所之标示或得设吸烟区场所之区隔及标示﹂:凡是处在密闭的公共场所,市民可检查是否贴有禁烟标示,或依烟害防制法第十四条法定得设吸烟区的场所,如餐厅、旅馆等是否有吸︵禁︶烟区之区隔及标示,如果没有张贴禁烟标示,可罚锾一万到三万元,并提供百分之五给检举人,约为五百到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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