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加入WTO后多边法律架构替代双边政治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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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2月1日讯】十个月来的经验与案例充分证明,台湾进入“世界贸易组织”已发挥“多重效益”,首要为“多边法律架构”替代了过去“双边政治角力”关系,如台美将于十二月就美国钢品防卫措施展开咨商即为例证。

据中央社12月1日报导,在进入WTO前,台湾在与外国进行双边谈判,或遭受他国采取影响台湾贸易的救济措施时,因没有国际组织的法律架构为后盾,又常欠缺外交关系的官方沟通途径,因此陷入政治角力的劣势局面。

但在入会后,由于WTO有相互提供咨商或进行争端解决的机制,无论对方与台湾有无外交关系,如企图采取影响台湾出口的措施,都必须与我先进行咨商并提供补偿,以取得台湾的同意。

根据台湾驻WTO代表团的过去十个月来的运作,多项案例已证明了多边法律架构替代了双边政治角力。阿根廷及波兰于一九九九年依“纺织品协定”,对部分WTO会员国及台湾出口纺品采取“过度性防卫措施”,由于当时台湾尚未入会,阿根廷及波兰没有对台湾适用WTO协定的义务。

但在今年入会后,台湾立即要求两国须于一年内回归无歧视性待遇,或六个月内逐步取消设限措施,他们已承诺尽速确认该类措施在本年实施届满后即将终止,并通知台湾,台湾业者的出口利益显然因为进入WTO后,而得到国际经贸法规体系的保护。

而在美国钢品防卫性措施中,欧盟、日本等八个WTO会员国表示关切,要求进行咨商,在入会前,台湾在类似案件中无法参与他国的联合行动,而美国也可能因其优势的政治实力而不理会台湾的要求,但这次美国已正面回应台湾的要求,双方定十二月十二日展开双边咨商。

台湾进入WTO的另一项重大效益为利用新回合谈判,争取台湾的最大权益。如台湾提出对前往他国投资业者更有保障的谈判立场;在环保方面,WTO应设法解决目前联合国下国际环保公约所采取贸易限制措施,对非公约签署国所造成的影响;在农业方面,台湾与日本联合提出未来新回合谈判中实施“关税配额”对我有利的谈判立场;以及在未来关税谈判时,应注意新会员国所作承诺的利益等。

此外,台湾进入WTO后,也因为掌握国际规范而能更有效保护台湾的权益。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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