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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6日讯】警方于2000年6月捣破历来最大宗“摇头丸”贩毒案,荷兰籍华人被告昨日于高等法院承认2项贩毒罪,被重判13年4个月。涉案的“摇头丸”逾24万粒,市值可逾7200万元,占当年搜出摇头丸总数量的6成。
根据警方纪绿,2000年全年搜得的“忘我”(摇头丸)为378,000粒。直至今年9月,警方搜得的摇头丸数目亦只为59,513粒。
据明报11月6日报导﹐被告曹健志(37岁),香港出生,6岁起与家人移居荷兰。法官判刑时,曹坐在犯人栏内聆听荷语传译将裁决翻译,神情自若,更与身旁的女翻译谈笑。其律师表示,曹曾于阿姆斯特丹的著名酒店任职经理,于被捕前经营香薰油出入口生意。
官斥被告来港犯案
辩方律师求情时表示,曹的父母仍居于荷兰,因患病不能来港探望儿子,曹于本地无亲无故,要求法庭轻判。但暂委法官丁雅贤表示,被告自己选择远道来港犯案,最终被捕,属咎由自取,不能成为减刑理由。
律师又称,被告于被捕后愿与警方合作,并表示愿意当污点证人指证其他涉案人士。
案件主管表示,同案并未有其他人士被捕,案中的毒品由第三者循非法途径运进香港,由被告于本地与买家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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