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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连载﹕骆驼行-从台湾到大陆(2)

2 童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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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4日讯】2 童婚

我的故乡在中国的中原地带。我们那个村庄名叫“良村”。我的家庭是书香门第。我的祖父是受过孔孟之道教育的知识分子。

我的外祖父姓杜﹐和我的祖父是同一个类型的知识分子。他们在年轻时曾在一起读书﹐是同窗好友﹐外祖父的村庄和我们良村相邻﹐名叫“杜村”。

我的父亲六岁时被送到附近小镇(敬安镇)的一个私塾读四书五经﹐那时﹐我的外祖父有一个独养女儿﹐就是我的母亲﹐她和我父亲同年﹐也被送进了敬安镇的那个私塾去读书。她同我父亲是同窗好友。

一天﹐我的祖父和外祖父在敬安私塾里相遇。他们聊起了家常﹐谈到了孩子们的前途﹐便商定给两个孩子订了婚。这时我父亲和母亲都才七岁。

按照当时的传统习俗﹐订了婚的孩子必须分开。因此我的母亲只好放弃读书回家去。在分手的时候﹐我的祖父对外祖父说﹕“这小姑娘﹐很是聪明可爱﹐也该缠足了。”

由于我的母亲是个独养女儿﹐是她的父母的掌上明珠﹐自幼就非常娇纵。一天﹐外祖母对女儿说﹕“你已经长大了﹐该缠足了。一个女孩子必须有一双像我这样的小脚。”她说着就在一个长凳上坐下来﹐脱了鞋﹐把那紧裹在脚上的长长缠脚布一层一层地取开来。当那双小脚完全暴露出来后﹐我的母亲惊呆了﹕那简直就像一对荷花蕾那般小。

起初她只看到脚背﹐因为脚趾头都弯到脚掌心去了。脚面骨已经折断﹐脚就变了形。

“你看﹐我的脚多好看﹐这就叫“三寸金莲””﹗外祖母自豪地说。

通常情况下﹐女人的脚都是裹得密不透风﹐不能让任何人看见﹐所以这是我母亲生平第一次看见她的妈妈赤裸的小脚。

“我的脚也要像你这样裹起来吗﹖”母亲问。

“当然喽﹐每个小女孩都要裹成这样﹐不然的话﹐就嫁不出去啦。”外祖母回答说。

“可是爸爸说我已经有婆家了。”母亲说。

“那也得缠﹐不然的话﹐你即使嫁出去了﹐也会像店里退假货那样给退回来﹐”外祖母说﹐“现在我就教你怎么做﹐你先得准备好裹脚布。”

当外祖母把我母亲的脚紧紧缠上时﹐母亲就哭喊起来﹕“哎哟﹐我的骨头都断了﹐我不要缠了﹗”

“好啦﹐好啦﹐你必须忍着点﹐过几天就好了。”外祖母说着又拿起母亲的另一只脚缠起来。

就这样﹐我母亲躺在床上直哭﹐不吃也不喝。外祖父由于太疼爱女儿了﹐就发起愁来。第二天﹐他们就决定为女儿解开裹脚布﹐一见女儿的脚已经肿得像发面馍馍似的﹐外祖母就流泪了。

“好吧﹐孩子﹐随你的脚长去吧。不缠了。”

从此﹐我的母亲自由了﹐她的脚越长越大。

在当时﹐在我们家乡﹐大脚女孩是很少见的。大家都认为女孩子有一双大脚是丑陋的﹐因此我的母亲便从此不再出门了。

“像这个样子﹐咱的女儿怎么嫁出去啊﹖”外祖父对外祖母说﹐“为了这﹐我得向骆老先生道歉﹗”

“不要紧的﹐”外祖母说﹐“反正婚约已经订好了﹐我们的女儿不会嫁不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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