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社﹕法轮功运用美国法庭惩罚江泽民

江泽民行为超出国家领导人受法律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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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0月25日讯】大纪元记者紫荆编译/北京10月22日据代表法轮功的律师10月23表示﹐法轮功支持者在美国联邦法院状告起诉江泽民﹐控告他在镇压中国精神运动中犯下了酷刑和滥杀的罪行。

起诉书是在江泽民来美的第一天宣布的。律师苔蕊-玛西(Terri E. Marsh)表示法院的传票在芝加哥市交给了中国领导人下榻旅馆的中方守卫。本次法院状告是法轮功运用美国法庭惩罚中国官员﹐他们负责已查询3年之久的镇压﹐其中据说有500多位支持者被杀害。

北京外交部新闻机构表示他们没有知晓被起诉之事﹐也不能证实江是否收到法院的起诉书。玛西说﹐法院起诉是根据美国的一项法律﹐根据该法律﹐美国法院可以受理对于那些在美国境外严重违反人权和国际法的外国人。

玛西从电话采访说﹐该起诉要求未透露的经济损失赔偿并且要求在芝加哥联邦法院阻止江的继续犯罪。玛西说﹐“江泽民是操纵残害仅仅是奉行真﹑善﹑忍的人民的祸首”﹐而真﹑善﹑忍是法轮功的中心信仰。

因为中共将法轮功视为对其政权的威胁﹐所以在1999年禁止了法轮功。此一团体吸引了数以百万计的炼功群众﹐主要是因为其五套缓慢运动的功法以及教导人们遵循佛家跟道家的原则。法轮功创始人曾经在中国政府部门工作。

上万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大部分在数周后被释放﹐但是海外法轮功学员说有超过500人被杀害﹐中国政府官员否认对任何法轮功学员进行了迫害﹐然而他们承认有部分被关押的学员因为绝食或者拒绝接受医疗而死去。

在2001年一位来自湖北省的公安厅副厅长曾经被美国联邦法院起诉﹐要求赔偿5千万美金﹐此一诉讼案件是由律师代表一位中国青年﹐他的母亲及哥哥被中共迫害致死。纽约的一名法官判决被告败诉﹐因为被告没有出庭。但是原告并不能够从被告那里获得赔偿。

一般来说外国的元首并不能因为他们本人的行为而被美国的法庭起诉﹐但是玛西律师说﹐美国法律对于侵害人权的案例不承认这种豁免权﹐芝加哥地区法官威廉希宝听取律师意见后允许诉讼继续。 玛西说﹕“江泽民的行为已经超出了国家领导人受法律保护的范围。”

讼状在10月18日已递交﹐但 法官一直未开封﹐等到本周让原告将有关文件交给江泽民。(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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