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澳洲税局新规 公款乘拼车 公司须缴税

雇主需抉择是让打出租还是优步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9年07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肖婕澳洲悉尼编译报导)澳洲雇员公款打车类型不同,公司的税务账单将会有巨大差异。税务局(ATO)已经证实,让雇员使用优步(Uber)等拼车服务而不是有执照的出租车服务的雇主,可能要缴纳高额税款。

税务局说优步和其它的拼车服务不是出租车服务,所以雇主不能享受员工附加福利税(FBT)减免。税务局是在经过两年的行业咨询后做出这个决定的。

本月,税务局在其网站上宣布,虽然优步和其他拼车司机都是出租车司机,必须注册并缴纳消费税(GST),但他们的车辆不是出租车,拼车行程不能像出租车行程那样享受员工附加福利税豁免。

员工附加福利税是指雇主如果为员工提供工资收入以外的附加福利,如公司车辆、工作餐补贴、健康保险等,就必须在此基础上缴纳相应的员工附加福利税。

布里斯本会计事务所Pilot Partners的税务服务主任豪利特(Murray Howlett)表示,税务局的决定自相矛盾,让人们感觉这些规则应用得不公平。

“优步司机被告知,他们相当于出租车司机,其目的是让他们注册和缴纳消费税,但某些出租车行程可以享受的员工附加福利税优惠,拼车行程却不能。”豪利特说。

他说,企业过去几年做出的任何将拼车等同于出租车的决定都可能面临风险。

“企业过去作出的任何决定,现今都必须服从税务局的决定。这意味着,(雇主)现在必须为任何不被视为出租车的优步服务,缴纳员工附加福利税。”

“企业可能需要考虑是报销出租车费还是优步车费更合算。”

长期以来,员工乘坐出租车,雇主可以免缴员工附加福利税,只要是员工从工作地点开始或结束的单程旅行。但这种豁免仅限于乘坐在州和行政区注册的出租车。

2017年联邦法庭裁定,优步司机提供出租车服务就必须注册和缴纳消费税。

虽然税务局很欢迎联邦法庭让优步司机缴纳消费税的决定,但税务局一位发言人告诉澳洲广播公司,税务局一直认为员工附加福利税减免并不适用于拼车服务,而只适用于“在各州和行政区获得营业执照的出租车服务”。

优步一位女发言人对税务局的决定感到失望,但她说该公司目前正在与税务局合作,以解决法律上的矛盾。

责任编辑:瑞木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