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加

刘洋律师10月12日移民专题讲座

帮你寻找最佳移民方式

拥有十年移民相关工作经验的刘洋律师。(本人提供)

【大纪元2019年10月03日讯】(洛杉矶工商讯)申请移民美国,许多人会选择投资移民EB-5,然而申请EB-5不仅等待时间增长,而且依照新法规,EB-5的投资成本将于11月21日由原来$50万涨至$90万美元。那么,除EB-5外,华人还有其它什么方式可以更好的移民美国呢?

拥有丰富移民案件处理经验的刘洋律师指出:目前,L1-A和EB-1C是最受许多华人欢迎的移民方式。

在帮助客户办理L-1A申请时,经常会被问到以下相关问题,刘洋律师希望借助本文与读者分享。

申请L-1A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据刘洋律师介绍,申请人需要有一家海外公司,并在申请的前三年中,在这家海外公司至少有一年的高级管理职位的工作经验。且海外公司打算派遣申请人来美国公司工作,并在美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位。“L1-A申请,虽然对申请人的职位有要求,但对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具体严格的要求。”

L1-A的“海外就业一年的要求”应如何满足?

刘洋律师介绍说,“海外就业一年的要求”需要申请人必须在美国境外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且是全职工作。

很多申请人误认为L1-A签证是移民签证,实际上L1-A只是工作签证,只能让申请人在美国合法工作,并让其配偶和21岁以下未婚子女拿到L-2签证,并不能获得美国永久居住权。但申请人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可以通过EB1-C的申请使全家拿到十年绿卡。

EB1-C申请的要求和L1-A有什么不同?

EB1-C申请的基本要求与L1-A相同,但是EB1-C申请对于公司经营状况的要求要高于L1-A。虽然移民局对于EB1-C的申请不要求投资50万或100万美金,也没有要求公司必须雇佣10个全职员工,但移民局会根据公司的行业和规模,基于“合理性”来考量公司的投资额以及雇佣员工的人数。刘洋律师提醒读者“EB1-C申请对中国大陆的申请人是有排期的,这个排期的时间每个月都会有所变动,需要格外注意以避免延误绿卡申请时间。”

虽然我们对L1-A以及EB1-C申请已经有了基本的认知,但在申请时,还会遇到很多细节问题,例如:

.有些申请人已经在美国公司工作,或者在美国留学深造,或者在美国短暂旅行。这些情况会对“海外就业一年的要求”有什么具体的影响呢?

.海外公司一定要与美国公司从事一个行业吗?

.申请人在美国转换身份拿到了L1-A签证后,还可以回国吗?

.EB1-C申请有排期,应该何时递交绿卡申请,绿卡申请是否可与I-140同时递交?

上述这些相关情况和问题,刘洋律师都将在10月12日的专题讲座中,为现场听众进行一一详细讲解。了解更多有关L1-A以及EB1-C的申请,欢迎报名参加刘洋律师于10月12日的免费移民讲座。

刘洋律师,作为专业的移民律师,熟悉各种移民申请方式、了解华人申请移民现状,拥有大量华人和中东地区的客户。对中国以及中东地区国情十分了解,并拥有该地区丰富的移民经验。刘律师专精投资移民、跨国高管特殊人才职业移民、亲属移民、政治庇护,她会为移民申请人“量身打造”最合适的方案。欢迎民众咨询,首次面谈免费。

刘洋律师移民专题讲座

联系电话:626-327-6286

时间:10月12日上午10点

地点:20855 Golden Spring Dr., #200B, Diamond Bar, CA 91789

因场地限制,仅接受前10位预约客户。◇

责任编辑:张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