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政治

台检察官轮调 二审3年任满回一审

【大纪元2018年04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为落实司法改决议,法务部6日表示,已完成“一二审检察官轮调”之法制作业,未来二审检察官任期满3年后,应立即调任地检署检察官,但可继续申请轮调二审。

法务部表示,依法院组织法之相关规定,职司犯罪侦查、刑事诉追,并具有公益代表人的地位;为落实精致侦查政策,提升检察官本职学能,强化办案经验传承,有必要增加不同审级检察业务的历练。

法务部指出,“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及其分院检察署检察官轮调实施要点”已于本月3日函颁各检察机关,将适用于今年度的人事作业。要点规定,申请轮调二审的检察官,应填具届满后调任一审的同意书;二审检察官任职3年后,应立即调任地检署检察官,但可继续申请轮调二审。

二审任满3年的检察官,可优先选择回任一审的服务机关,表现优异者,得优先遴任高等法院以下各级法院及其分院检察署检察长、 或转任法务部所属的司法行政人员、借调至其他机关办事。

另外,法务部没有强制现任的二审检察官回归一审,不过要点规定,现职二审检察官若自愿申请调任一审,仍可优先选择回任单位的权利,且表现优异者,亦有遴选检察长的优先机会,及转任司法行政人员或借调其他机关办事。

责任编辑:郭岳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