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腐败 黑龙江贪官离任后再收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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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30日讯】黑龙江省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肖建春已于2018年2月28日被立案。近日,肖建春案的部分细节被披露。其任绥化市市长时违规搞项目,当房地产商人送钱时却拒绝了,理由是等调走或退休后再变现。

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3月29日报导,3月23日,黑龙江明星房地产公司、曾范伟单位行贿案在中共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法院一审宣判,前者被处罚金300万元,后者获刑半年、缓刑1年。

公开的判决书显示,2012年年末,曾范伟给大兴安岭地区地委书记肖某送了300万。肖某被指是肖建春。肖建春在2011年4月任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2008年至2011年间,曾范伟利用明星房地产公司资质开发绥化市福干小区项目。肖建春作为时任绥化市长给予其好处,该项目最初无施工许可,却已经开始施工,并且开发企业获得减免费用,即全额补缴土地出让金之后,由财政局返50%。

过年时,曾范伟去肖建春的办公室,给他拿钱表示感谢,肖建春表示,现在他不能收钱,现在拿钱以后事就不好办了,等他以后调走了,或者是退休了,有事需要时再找曾范伟。而曾范伟则当场表示,以后需要用钱的时候随时可以找他。

一年之后,肖建春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2012年的年末,肖建春给曾范伟打电话说需要用300万元到400万元。于是,曾范伟先让女儿将300万元转给张某,又几经倒手,钱才到了肖某手中。肖某又将钱转给自己的妹妹,最后肖建春的女儿用这笔钱在英国买房了。

肖建春被抓4个月后,2017年12月4日,曾范伟被大庆市检察院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给肖建春送钱的事实。

中共官场腐败花样多多。像肖建春这种在任时拒绝收钱,待到调任或者退休再求回报的行为,被称为“期权腐败”。由于权力期权化实施过程十分隐秘,较传统腐败手段更为高明,所以为腐败分子所青睐。

如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巡视员杨先静,办事时并不收“好处费”,但在退休前后短短半年时间里大肆收受财物,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相比期权腐败,还有一种腐败手段更为高明。近日媒体披露,中共最高法原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王洪光借审案受贿,勾结律师孙某为其受托方提供帮助,敛财数百万,时间跨度长达8年。其被认定的与律师合伙作案的犯罪事实有3起,但是其涉案金额款项由律师保管,把律师孙某当成了存钱罐。

故虽然王洪光的总受贿金额为306.4万,但其中认定为未遂的140.4万。王洪光因受贿罪仅被判刑6年,罚金30万。#

责任编辑: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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