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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化原董事长获刑12年 千万贿款这么收的

2016年6月,南宁化工原董事长陈载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被“双开”。(大纪元合成)

【大纪元2018年03月28日讯】广西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载华落马近两年,3月26日被判刑12年,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以权谋私的受贿细节也随之曝光。

“广西法治日报”微信公号3月27日报导了上述一审宣判。陈载华被控受贿逾2400万元,

陈载华现年57岁,2003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2年3月任中共广西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2016年6月,被“双开”落马。

法院的文书显示,陈载华在南宁化工集团任职期间,以权谋私,收受钱款、别墅等财物,共计2451.86万元(其中价值870.86万元的别墅为未遂)。

广西某电气工程有限公司曹某供出了他与陈载华交易的细节。他称,2004年上半年,他想成立一家销售电源应急系统、MES管理系统、聚合釜等产品的公司。为此,找到了时任南化公司董事长陈载华勾兑,他给陈该公司三分之一的股权,而陈负责该公司在南化股份公司的业务。

既没有出资也没有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陈载华在拿到三分之一的暗股后,让该公司成为南化公司的合格供应商。2004年至2012年间,陈载华从该公司拿到了900万元分红款、30万元过节费,以及一套位于南宁市仙葫某小区价值845万余元的别墅。

另外,陈载华“关照”南宁市某回收有限公司的股东钟某在南化公司承接的业务,拿到了包括崭新的丰田皇冠小轿车等贿赂。贵州兴义某电冶公司的股东倪某和王某曾将其公司价值300万的股权转让陈,说是要给他儿子。

责任编辑:庄正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