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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毁楼花合同 新州最高法庭判开发商赔偿

【大纪元2018年12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朱丽娅悉尼编译报导)一家开发商意欲从楼花买家手中夺回公寓房,以便以更高的价格再售,结果在法庭诉讼中败诉,被处以赔偿。

根据新州最高法院的判决,Surry Hills高质量公寓房项目的建筑开发商不得取消12位买家的购房合同,并且需要承担所有费用。这项裁决被视为突破性的、里程碑式的,为未来的楼花买家提供了保护。

审理此案的法官Rowan Clarke说,今年7月案件开始审理之前,10名购房者曾提出在原先的购买价格基础上,再加15%付给开发商,以避免打官司。

但来自 OZD有限公司与Parker Logan的开发商Joel Redelman却拒绝了。Clarke法官称这一拒绝“不合理”,因此他现在必须向这10人以及另外两名买家支付赔偿费用。

其中一位买家,31岁的金融项目经理Tom Christensen表示,所有房主都对判决结果感到非常兴奋,认为这为未来提供了重要的判例。

“诉讼成本可能是法院案件中最令人恐惧的部分,无良开发商利用这一点来威胁人们,可能会让人们放弃捍卫自己的权利,让这些开发商逃脱不良行为的惩处,”他说,“很高兴新的立法可以保护无辜的买主。”

金融、服务和房产部长Victor Dominello也对这一判决表示赞赏。他曾推动这项立法,以保护买家免受利用日落条款恣意妄为的开发商的伤害。

他表示,未来的律师会在不良开发商决定钻日落条款的空子采取不合理的行动之前,先宣读这项赔偿以及维持销售合同的判决。

他说:“这是一个重要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决定,能让未来的楼花买家相信他们的权利将得到维护,该案件的赔偿判决在许多方面首先与日落条款保护的合理性相呼应。”

诉讼最初是由开发商提出的,以Mary Street项目最初的开发商Silver Star Fashions的Christopher Kalowski的名义将买家告上法庭,但Clarke法官裁定Redelman实际上是原告。

法院获悉,在合同的日落条款日期建筑未能完工之际,取消12名购房者合同的信件是以他的名义发出的。

然而,2015年新州颁布的新法规定,开发商不能强迫买家撤销合同,而是必须向新州最高法院申请许可。

Redelman承认他所考虑的是盈利,他设法说服了一些买家或者撤销合同,或者为了保留他们的公寓房而支付额外费用,但有12人拒绝,于是他将他们告上了法庭。

公寓房房主权益组织(Owners Corporation Network)的发言人Stephen Goddard律师表示,这对房地产买家来说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

他说:“这是消费者保护的分水岭,新州议会了解在房产管理中加强消费者保护的必要性,这让人感到振奋。”

责任编辑:简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