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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检局提醒如何选购及使用LED灯泡

商品检验标识-R字轨。(标准检验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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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汉东台湾宜兰报导)随着国人节能减碳之意识提升,LED灯泡已经逐渐取代传统白炽灯泡、日光灯管或省电灯泡,成为家庭愈来愈普及的照明光源。有鉴于此,经济部标准检验局基隆分局特别提醒民众注意LED灯泡使用安全之重要事项。

标准检验局基隆分局表示,LED灯泡已列属应施强制性检验商品,消费者于选购及使用LED灯泡商品时,请注意下列事项:

一、应购买贴附有“商品检验标识”(如图例)之LED灯泡商品。

二、选购时请检视厂商名称、地址、规格(如电压、色温或发光效率)及型号等各项标示是否清楚。

三、选购额定消耗功率(W,瓦特数)低且额定光通量(lm,流明值)高之产品,可兼顾省电及高亮度的特性。若为相同消耗功率(W)或相同光通量(lm)之LED灯泡产品时,则选购发光效率(lm/W,即每瓦特可发出之流明值)较高者为佳。

四、检视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包装上之产品使用说明或所附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标示,使用前务请详细阅读,并确实依照说明内容使用。

五、建议购买时,请先使用卖场或店家测试设备以确认灯泡为良品,以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六、更换灯泡时,务必先将灯具电源切断再进行更换,避免遭受电击或烫伤。

七、手部潮湿时,不可碰触通电中之灯头、灯座、开关等,以免发生触电危险。

商品检验标识。(标准检验局提供)
商品检验标识。(标准检验局提供)

标准检验局基隆分局呼吁厂商应落实商品之安全性与标示正确性,以维护消费者权益,并提醒民众对所购买之LED灯泡商品多一些了解,在使用时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

消费者可至标准检验局网站“商品安全资讯网(http://safety.bsmi.gov.tw)”项下查阅或拨打免付费电话0800-007123洽询。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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