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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民众加入照服工作 发给就业奖励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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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曾汉东台湾宜兰报导)因应高龄化、少子化社会型态,长期照顾需求日趋殷切,长照法今年开始实施,除现行失业民众到照护机构从事照服员工作有每人最高10万8千元缺工就业奖励金外,劳动部针对失业民众至居服单位及日照中心从事照服工作者,同样给予每人最高10万8千元的就业奖励津贴。

罗东就业中心陈佩馨主任表示为因应长照2.0实施后,照顾服务员就业市场人力需求大增,是值得失业民众考虑的行业。求职者只需完成照顾服务员职业训练并取得结业证明书后,马上进入居服单位及日照中心从事照顾服务工作,并可获就业奖励补助。

依据《鼓励失业劳工从事照顾服务工作作业要点》规定,失业连续30日以上或符合非自愿离职等情形的失业劳工,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并经推介受雇于符合规定的居服单位及日照中心连续30日以上,平均每周工作时数分别达30小时及35小时,且符合相关规定,则依就业期间第1~6个月,每月核发5,000元;就业第7~12个月,每月核发6,000元;就业第13~18个月,每月核发7,000元,最长发给18个月。

民众如欲了解相关措施与服务内容,欢迎上台湾就业通网站:(网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查询,或电询罗东就业中心03-9542094将有专人提供相关就业服务资讯。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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