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在加拿大】(十)店的香烟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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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移民加拿大多年,在岁数大找工作难的情况下,我老伴一直想开店。几经考察,几经犹豫,终于成了现实,在一个小镇上经营了三年半的杂货店。这三年半的开店经历,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现和大家分享我们在加拿大开店的经历和感受。

香烟是任何杂货店必卖的商品,也是令人头痛的商品,它的利润很低,但很贵,占资金很多。许多有经验的人买店时,除了问营业额外,还要问香烟在其中占的比例,如果占的比例很高,则说明店的效益不好。

人所共知吸烟对人体有害,所以加拿大政府有许多禁烟措施:19岁以下的孩子不能买烟;在香烟盒上有各种各样告诫人们吸烟有害的不雅图片;从08年开始又规定任何烟不能摆在人看到的地方,必须遮起来;还有香烟连年涨价。

其实这几招中只有涨价起了点作用,有一位顾客嫌贵,狠了狠心停了烟。半年后经不住烟的诱惑,又重操旧业。有的人跑到印地安人居住区买,因为政策规定那儿便宜。

对于19岁以下儿童不能吸烟,行使的办法是严惩卖烟给孩子们的店主——罚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200元,第三次400元不等,如此递增至5000元。检查店主的办法是放出19岁以下的线人去买烟,如果店主卖给,则算违规,这种线人一般是高大的19岁以下的孩子,店主很容易糊涂的上当。

我在刚站柜台、工作不大熟练和顾客多手忙脚乱时,稀里糊涂的卖给了这种线人烟,得到了警告。当时,大家七嘴八舌的告诉我这个事的严重性,告诫我千万不能有第二次。我铭记在心,时刻勿忘检查买烟的年轻顾客的ID,再没发生第二次。

我老伴则不同了,被罚两次,第一次200元,第二次400元。在第二次接到罚单时急的他像孩子样大哭起来,呜咽着说:“我一个老头,每天工作15、16个小时,很辛苦,总有疲劳、疏忽的时候。你们放出高大的线人考查我们还要罚款,合理吗?光惩罚店主就解决问题了!家长、学校、社会应该都来管这事才对。”办事员则一副不容置疑的态度,理由很简单:“你是第二次被罚了!”意思是怎么不接受教训呢!

老伴决定对薄公堂。

在法庭上,法官很理解老伴,400元罚款改判200元。没想到这个民告官的官司居然能打赢,让我再一次见识了加拿大的民主、自由。

我看到不少可爱的刚刚进入19岁的少年欣喜的、理直气壮的拿着ID买烟,以体验禁区的感受。我曾经问过中年吸烟的顾客何时开始吸烟,许多人回答19岁。也有不少的19岁以上的少年买了烟与不够19岁的朋友、同学分享,或者替他们买烟。所以,19岁以下不能吸烟的规定,是否真起到禁烟的作用,难下结论。

看来现行的禁烟措施是隔靴搔痒,还是许多顾客的意见好——停止生产香烟,一切麻烦都没了。@*

(2009年10月15日完成,2017,05,27修改定稿。)

责任编辑: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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